保山市水務局

保山市水務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水利發展戰略規劃,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監督和保障。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保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節約用水工作,對全市水務實行一體化管理,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管理。負責全市城市供水工作。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指導農村水利工作。負責重大涉水違法案件的查出,協調、仲裁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運行監管;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開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務。承擔水利統計工作,配合上級水利部門辦理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

內設機構

內設10個科室,分別為辦公室、規劃建設科、水政水資源科、水政監察支隊、計畫財務科、水土保持科、農村水利科、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農村水電科、人事科。下屬事業單位2個,保山市水電施工大隊,為正科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保山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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