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保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也是市人民政府人防工作的主管部門。

主要職能,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及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規章制度的制定。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人民防空戰備建設需要,編制人民防空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進行監督檢查。
(四)對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提出建議,指導編制和修定全市及重要目標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組建人防專業隊伍,並組織訓(演)練;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宣傳教育和指導工作。
(五)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方案。協調市內地方、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順利實施。負責指導、檢查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維護管理,依法組織防空警報試鳴。
(六)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的建設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按人民防空要求規劃指導城市進行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依法組織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七)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人民防空建設經費和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組織開展全市人民防空工作人員培訓,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制定全市人民防空設施建設和開發利用發展規劃,負責市直屬工程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保山軍分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陳鷹主任:主持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全面工作。
楊海副主任:分管綜合科、指揮信息科。
邱春玲副主任:分管工程建設管理科、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1、負責編制全市人防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總結、行政事業性資金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文書材料起草、修改及文印工作;承辦文電收發(含對外發文格式審核)、傳閱、信息編報、綜合統計、檔案和單位印章管理工作。
3、負責保密、保衛、信訪、紀檢、黨務和行政事務等工作;承辦各類學習教育活動和人民防空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等綜合性考核的業務工作。
4、負責單位規範化建設和管理;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的擬定和監督實施;承辦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考勤、幹部考核、職稱評聘、工資福利、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
5、負責本單位的財務、票據管理、會計核算、財務預決算和人防建設資金籌集,專項基金的收支管理。
6、負責系統內的綜合統計,綜合管理省、市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及監督檢查工作。
7、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及審查、報批;公務車輛的使用管理及辦公區域的日常管理;單位日常辦公用品的購置和分配。
8、負責行政後勤和對外聯絡、協調及接待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指揮信息科(科長:鄭朝東)
1、負責全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應急救援等業務工作,承擔年度指揮、救援訓(演)練業務;編制全市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建設規劃。
2、組織擬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及其保障措施;擬定防空襲演練計畫及其實施方案。
3、擬定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組建方案和訓練計畫,指導、配合有關部門和軍事機關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演)練。
4、指導重要政治、經濟目標制定防護方案,並監督落實。
5、組織人防通信、警報系統、空情接收系統、信息系統的建設。
6、負責全市防空警報試鳴、通信業務訓練的組織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工作;開展人民防空應急指揮和人員防護、疏散、隱蔽等宣傳教育。
7、負責組織通信警報網路的戰備值班、執勤及維護管理。
(略)
(三)工程管理科(科長:傅光澤)
1、負責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規劃;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使人防工程始終保持良好狀態。
2、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的計畫管理、技術管理、施工質量和定額管理工作。
3、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的審核和易地建設費的收繳,按規定程式辦理有關項目立項、申報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4、檢查協調人防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
5、參與轄區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的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技術審核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人民防空工程開發利用發展規劃、檢查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戰結合工作。
6、負責制定人防工程保障預案,布置、協調工程搶險搶修任務。
7、辦理轄區內人防工程的報廢、拆除等審批上報手續。
8、承辦人民防空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相關工作。
9、承擔市政務中心人防視窗的值班和業務工作。
10、負責隆陽區涉及人民防空的相關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信息保障中心(主任:楊軍)
1、擔負市人民防空指揮信息、警報通信保障工作。
2、擔負市人防指揮所(指揮中心)通信樞紐值班、值勤、保障和維護管理工作。
3、擔負市人防指揮自動化網路、空情接收系統及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及維護工作。
4、擔負市人防內部通信設施、裝備的技術保障和維護管理工作。
5、負責對縣(區)人防通信台、站業務指導工作。
6、負責全市防空警報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及試鳴工作。
7、組織開展市人防信息化建設、科研開發和運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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