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區醫療保障局

保定市清苑區醫療保障局

保定市清苑區醫療保障局是保定市清苑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清苑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保定市清苑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全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補充醫療保險等醫療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以及政策、制度、規劃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離休人員醫療保障政策、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
2.貫徹落實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
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實施建設網路信息和智慧型監控平台,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並組織實施。
3.組織實施全區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參保籌資和保障
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政策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
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貫徹落實省、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方案及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4.組織實施全區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並組織實施。
5.組織實施全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依法管理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執行情況。建立完善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價格監測信息發布制度。
6.監督實施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積極做好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7.組織實施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定點醫藥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醫療費用和醫藥價格,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和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9.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馬艷蓮 (局 長 黨組書記)負責全面工作。
暫 無 (副局長)
暫 無 (副局長)

內設機構

我局設2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督辦、保密、信訪、檔案、宣傳、後勤保障、值班、標準化建設、安全保衛和應急管理;負責起草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文稿;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答覆工作;負責信息宣傳,組織網路與情監測及應對工作。組織實施政務公開規章例度,負責視窗單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考核獎勵教育培訓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老乾
部服務工作。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編制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基金、醫療救助資金預決算草案和年度財務報告。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離體人員醫藥費服務保障。推進全區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建設網路信息和智慧型監控平台。組織實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
2、基金監管股
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拔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實施省、市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等醫保文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落實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住評價。貫徹落實省、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組織實施省、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一次性醫用耗材目錄。按照職責許可權,監督管理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依法管理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價格監測信息發布,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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