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是2018年保定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
  • 發布單位:保定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17〕48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冀政字〔2017〕5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保定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土地調查的目的意義。土地調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查實查清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當前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基礎數據,健全土地調查、監測和統計制度,強化土地資源信息社會化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基礎數據,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是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夯實自然資源調查基礎和推進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舉措;是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巨觀調控、推進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撐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國土資源管理服務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保障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內容;是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國土資源的基本前提。
二、明確調查內容和時間安排。這次調查的主要任務包括: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土地權屬調查、專項用地調查與評價、土地利用資料庫建設和成果匯總。主要內容:一是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地類、位置、面積、分布等狀況。重點調查永久基本農田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永久基本農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二是土地權屬及變化情況。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三是土地條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等狀況。
調查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具體分四個時間節點開展工作。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完成資料收集,組織人員培訓,遴選調查隊伍,開展調查宣傳,啟動實地調查等。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組織開展實地調查和資料庫建設。 2019年下半年,完成調查成果整理、數據更新、成果匯交,匯總形成我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基本數據。2020年,匯總全市土地調查數據,形成調查資料庫及管理系統,完成調查工作檢查驗收等。
三、切實強化組織領導。調查採取“全市統一組織、部門分工協作,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方式組織實施。市級負責調查工作督導、質量監理、規範性檢查;縣級負責實地調查及資料庫建設。
市成立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調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調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市國土資源局牽頭負責調查業務指導和檢查方面的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調查經費方面的工作,市民政局負責提供最新行政勘界成果和相關資料,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統計局負責數據統計和分析方面的工作。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的土地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做好本地土地調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我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經費,由市、縣(按)承擔的工作任務分級負擔。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所需調查經費,原則上使用 “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安排,如有不足,同級一般公共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市級僅對市財政直管縣(市、區)給予適當補助。各級要統籌安排,將所需調查經費列入本級預算,並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要加強調查宣傳。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圍繞階段任務內容,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有計畫、有重點地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土地調查的重要意義和有關要求,讓社會各界知曉土地調查、支持土地調查、配合土地調查,為調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四、要確保調查質量。各級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土地調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按時報送調查數據,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弄虛作假和篡改調查數據。調查成果要按程式逐級匯總上報。調查中所獲得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保密。
附屬檔案:保定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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