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學院財務處

保定學院財務處是學院的一級財務機構,現有會計人員 10 名。其中,高級會計師 7 名。財務處“以教學工作為中心,為教學服務”作為財務工作的指導思想;以“熱情高效、嚴謹誠信、團結協作、務實創新”作為財務服務理念;進一步強化財務經營管理,切實履行職責,保證了學院教學、科研工作順利進行,促進保定學院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保定學院財務處
  • 類別:學院的一級財務機構
  • 指導思想:以教學工作為中心,為教學服務
  • 人員:10名
崗位,崗位相應職責,

崗位

保定學院財務處工作崗位分為處長、副處長、會計、制單、現金出納、銀行出納、內部稽核、綜合預算管理、基建財務、工資津貼核算、公積金管理、往來結算、固定資產、電算化系統管理、票據管理、學宿費管理、學生費用核算、會計檔案管理。

崗位相應職責

1、財務處長崗位職責
一、主持全處的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帶動全處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工作效率、服務質量;
二、主持財務處日常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不斷解決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組織制定學院的各項財務會計及管理制度,抓好貫徹執行;四、定期向院長匯報工作,當好院領導的助手;
五、組織編制全院的經費預算,加強對預算執行過程的控制;
六、審查、參與經濟契約、協定及其他經濟檔案的擬定,維護學院的權益;
七、負責審核會計報告和年度會計決算,審查對外報送的會計資料;
八、負責向學院領導和職工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為院領導決策提供準確的會計信息;
九、負責會計人員的考核、聘任和工作調整等項事宜;
十、掌握預算內外的資金收支動態,負責資金籌集工作;
十一、主持財務分析工作;
十二、負責與院內外其他單位的聯繫及協調工作;
十三、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2、副處長崗位職責
一、協助處長做好日常財務工作,定期檢查工作計畫,解決出現的新問題,當好處長的參謀和助手;
二、結合學院財務管理實際,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三、根據學院事業發展計畫和人員狀況,組織編制經費預算,並做好院內預算的編制工作;
四、協助處長解決學院所需資金籌集、調控工作,保證學院發展對資金的需要;
五、做好會計資料分析工作,向處長提出建議和方案;
六、對日常報銷、審核、會計核算以及財政集中支付工作等負領導責任;
七、協助處長抓好會計基礎規範化工作,不斷提高會計工作管理水平;
八、協助處長抓好學生(包括本專科生、繼續教育生等)收費工作;
九、協助處長抓好會計電算化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財務處現代化管理水平;
十、完成處長交給的其他工作。
3、會計崗位職責
一、掌握有關財經政策、會計制度,負責教育事業經費總賬的核算工作;
二、根據市財政部門下達的經費預算,及時向市財政部門報送本單位用款計畫,督促資金及時到位。負責做好月報表和年度決算編報工作;
三、按照會計準則和工作規範要求,設定會計賬冊,設計會計核算科目和預算項目,並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記賬、結賬;
四、監督和檢查學院各個部門的財務收支等;
五、負責提供在上級機關、審計、財政、銀行、稅務等部門來院了解情況或檢查工作時所需相關資料;
六、監督檢查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等的裝訂,檢查財務相關資料等檔案的保管情況;
七、掌握學院各項收支數據,合分析和研究,提出資金活動情況分析和改進財務工作的建議措施;
八、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4、制單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在預算指標和收支範圍標準內辦理收支報帳業務;
二、掌握學院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經費預算指標,掌握有關部門的經濟業務範圍、管理程式和財務審批許可權,按照會計核算的具體業務要求編制記帳憑單;
三、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檢查報銷憑證的經辦、驗收、審批等手續,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一律不予受理;
四、熟悉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和微機制單的技術要求,準確無誤的填制記帳憑證;
五、記帳憑證填制完成後,要及時交由稽核人員審查,保證會計憑證的及時傳遞;
六、超過銀行規定結算起點的現金支出,未經領導同意,一般不準編制現金支出憑證報賬;
七、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5、現金出納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嚴格按照會計程式和現金管理制度辦理現金收付存取業務;
二、辦理現金收、付款業務要對審核編報的記帳憑單進行覆核無誤後再如數收、付現金,並按規定在憑證上加蓋現金收付戳記;
三、每日終了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編制現金日結單並與現金日記帳經行核對;
四、嚴格執行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超出開戶銀行的核定限額,應於當日交存銀行;
五、存取現金,必須要求專車接送,辦理大宗現金存取時,應由出納、會計及保衛處人員一同到銀行辦理;
六、負責保管好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保險柜內不準存放個人錢物。業務結束後,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印章、空白支票放保險柜內保存;
七、不準超範圍、超限額使用現金、不準用白條頂款,不準私自借款更不準私自挪用;
八、接受銀行、學院、處內及有關部門監督和檢查;九、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6、銀行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在指定的開戶銀行辦理規定限額以內的收、付款業務,自覺接受銀行的監督;
二、正確使用和嚴格審核各種銀行結算憑證,對逐筆循序登記的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餘額和發生額,保證帳款相符、帳帳相符。調整未達帳項;
三、嚴格遵守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不準出租、出借契約或轉讓帳戶,要嚴格支票領用審批許可權和使用登記手續,不準簽發空頭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不準將個人存款以單位名義存入銀行;
四、按照規定保管和使用印章、空白支票等,銀行結算票據應妥善保管,支票遺失要及時聲明,確保銀行存款的安全;
五、各項收入票據應及時送交銀行,加強對用款計畫和控制,不得出現帳戶空頭現象;
六、接受銀行、學院、處內有關部門監督和檢查;
七、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7、稽核崗位職責
一、認真學習掌握財經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熟悉學院的各項財務制度及會計核算內容和各項目的開支範圍和標準;
二、審核記帳憑單部門、部門編號、科目、科目編號、摘要、金額是否與報銷部門相符,制單、出納簽章及日期、附屬檔案張數、報銷人簽字是否齊全;
三、嚴格審核原始憑證票據合法性,內容是否真實、完備,各項報銷手續是否齊全,數字是否準確;
四、稽核中出現的不符合規定的預算收支和手續不完備的憑證,拒絕支付或讓經辦人補辦手續,並有權向制單人員提出更正或重新制單;
五、審核總帳與分類帳的數字是否銜接,現金和銀行日記帳是否日清月結,有無超庫存限額現象,銀行支票領用簽發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做到帳實、帳證、帳帳相符;
六、審核各類帳表是否符合制度規定和編制要求,各種會計報表中的數據是否與會計帳簿中的數據相銜接,勾稽關係是否正確;
七、審核院內各項收支指標收否正確,計畫是否可行,規定是否合理,各項開支是否有預算指標,資金是否落實;
八、認真完成其他需要審核的工作,對稽核中發現和糾正的問題應不斷進行總結,提出改進措施。
九、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8、綜合預算崗位職責
一、在處長領導下負責預算管理工作,熟悉、掌握、貫徹各項法規政策,堅持財經紀律,維護財務制度;
二、協助處領導編制工作計畫,負責編制財務預決算方案,及時進行預決算執行情況分析,做好預算執行控制;
三、協助處領導按高等學院財務規定建立健全學院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完善制度建設;
四、搞好學院各項資金的核算、管理,嚴格按預算及時下撥經費,隨時掌握各項經費指標,保證財務信息的準確、及時;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基建財務崗位職責
一、熟悉掌握基本建設方面的有關費用項目、開支標準的具體規定,認真審查所發生的各項支出,依照規定辦理工程款項結算;
二、對無計畫、超預算、手續不完備以及不合理、不合法的開支不予辦理。對已完工工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固定資產的移交和會計處理工作;
三、嚴格按照基本建設會計制度的規定,正確運用合理設計會計科目,認真登記會計帳目,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四、對支出項目、內容進行分析,掌握有關投資支出信息,為學院領導、有關部門進行投資決策、降低投資成本提供依據;
五、按規定管理基建會計檔案,負責裝訂會計憑證和會計帳表,歸類整理基建會計資料,立卷歸檔;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工資津貼核算崗位職責
一、根據《工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和上級批准的工資額度進行工資核算、發放和管理工作;
二、按照有關規定編報工資基金計畫;
三、根據人事處的通知,對本院調入、調出、離退人員以及部門變動情況核准後,做好工資記錄的修改工作;
四、根據相關部門的通知,負責審核及編制課時費、工作量發放明細,負責審核扣發水電費、取暖費等款項,並做好工資記錄的增減變動修改工作;
五、列印每月工資的匯總表、發放表、工資單,負責全院各類人員個人所得稅金代扣代繳工作,及時足額上繳個人稅款;
六、不定期與人事等部門核對工資記錄,保證工資數額準確無誤,對工資表及人事處等工資變動及扣款依據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年終歸檔;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公積金管理崗位職責
一、熟練並掌握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熟悉並嚴格依照住房公積金有關規定,準確處理各項業務;
二、負責全院各類人員住房補貼(公積金)繳存、支取、轉入、轉出、封存、銷戶等管理工作,填制記帳憑證,登記公積金台賬。年度終了及時與繳存銀行核對餘額;
三、提供公積金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要相關證明的服務。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往來結算崗位職責
一、按照上級有關法規及制度的規定,對往來款項分別按費用性質、單位、個人登記明細帳,經常檢查餘額,及時催收結算;
二、暫付款要根據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的借款單辦理手續,一借一清,前借未清的,原則上不予辦理第二次借款,不按時歸還的從借款人工資中扣除欠款;
三、借款數額在1000元以下的,經財務處長批准後方可辦理,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須經主管院領導批准;
四、各項暫存款要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帳,代管款項要按照委託單位規定,在指標內辦理支付,及時結報;
五、對於單位借入、借出的款項,必須按照簽訂的契約或協定執行,不得任意辦理;
六、各項備用金要根據實際情況,從嚴掌握,數額和期限要經財務處長批准,期限不得跨年度,業務終了及時將備用金交還;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3、固定資產核算崗位職責
一、對於外購、自製、新建的固定資產都要由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單位驗收後,填制固定資產增加憑證,內容主要包括: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產地、用途、責任保管人等,並由國資處處登記明細帳;
二、嚴格審核固定資產增、減手續是否齊備,是否符合審批許可權,屬控購商品的還要檢查有無"控辦"批文,屬基建項目的,要有基建和使用部門共同驗收簽字的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憑證;
三、協助國資處督促各歸口主管部門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使用單位建立卡片帳;
四、協助國資處進行固定資產的年度清查工作;
五、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14、電算化數據管理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系統操作規定進行操作;
二、負責用戶的設定、授權、釋放、系統參數的設定等管理工作,不定期修改用戶密碼;
三、負責協助維護計算機硬體、軟體,保證計算機的正常運行;
四、負責列印當天日記帳及科目匯總表,明細帳、總分類帳、會計報表;
五、負責會計數據的備份及計算機數據的管理、保管工作。
六、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15、票據管理崗位職責
一、滿足學院各項收費及事業性收費的需要,及時到有關部門購買專用票據,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二、嚴格按學院票據管理規定的適用範圍借領,按照收費許可證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不能超項目、超標準領用。
三、認真做好年度收費許可證和所用收據的驗證、核銷工作;
四、明確收款收據、收費票據和收費繳款書的使用範圍,不能混用、錯用;
五、負責專用票據核銷工作。要對各單位領用的收據進行年終核銷;
六、認真檢查收據的使用情況。負責收費標準的監督,發現與許可不符的問題要及時與領導匯報,確保收據使用上的安全;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16、學宿費收繳管理崗位職責
一、掌握學院每年各類各專業學生的招生計畫和在院人數,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學生花名冊,按學院、專業、年級及學年登統學生的交費情況;
二、定期或不定期將學生的交費情況及時進行匯總,按學院、專業、年級、班級統計出學生欠費的姓名、金額並及時向處領導匯報;
三、對學生欠費情況要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協同催交,以保證應收款項足額上繳;
四、在登統管理收繳學宿費工作中必須以繳款書的財務記帳聯為依據,並與帳目認真核對,以保證統計數據準確可靠;
五、負責事業性收費上繳財政專戶的核算工作,保證事業性收費及時、足額上繳;
六、完成好領導交辦其他任務。
17、學生費用核算崗位職責
一、根據上級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核學生處填制的獎學金髮放表,在規定日期內會同出納人員提取現金,組織發放;
二、嚴格審核學生處編制的貸學金髮放表,並及時與銀行聯繫,會同出納提取現金,組織發放;
三、按月做好各類在院學生的生活補貼轉帳工作,對在外地實習學生的生活費,按時匯出;
四、嚴格審核學生處編制的學生困難補助及勤工助學補助發放表,會同出納組織發放;
五、協助學生處做好學生欠費的催收清理工作;
六、對學生的各類發放表,必須嚴格手續,現金髮放表必須履行本人簽字手續後,方可辦理;
七、做好其他學生費用核算和管理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18、會計檔案管理崗位職責
一.負責會計憑證、帳、表(含列印的電算化會計資料)的裝訂工作,對已裝訂的會計檔案要按規定編列順序號,做到規範、及時、完整、安全。
二.會計檔案的保管要序時按保管期限分種類登記,逐項編號入庫妥善保管並要定期進行檢查,防止火燒、蟲蛀、鼠咬、霉爛,電算化檔案還要做好防磁、防潮、防塵,保證其完整無缺。
三.負責會計檔案調閱工作。會計檔案的調閱要嚴格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調閱手續進行辦理,必須經財務處領導同意後方可查閱或複印,並且做到不被隨意仿造、塗改和不丟失。
四.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維護會計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五.負責定期檢查會計檔案的到期情況,按規定辦理會計檔案的移交和銷毀手續。
六、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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