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檢驗檢疫局於2000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機構規格為正處級,隸屬於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管轄。50人現有職工,全部為大專以上學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成立時間:2000年12月28日
- 現有職工:50人
-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
綜合實驗室
內設機構
工作職能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辦理上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授權的動植物檢疫審批,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三)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的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物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工作。
(四)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衛生、檢疫備案資料的初審和上報,負責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資料的初審和上報,負責實施進出口產品、體系認證和實驗室認可、檢驗員認可等工作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貨櫃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鑑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貨櫃、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簽署的國際協定、協定書等,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定的實施工作。
(七)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標識和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八)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
(九)負責對所轄區域內各類涉外檢驗檢疫、鑑定和認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標準化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負責本局教育培訓、外事、收費、紀檢監察等工作。
(十二)承辦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