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價值準備金

所謂現金價值是指帶有儲蓄性質的人身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保險人為履行契約責任通常提存責任準備金,如果您中途退保,即以該保單的責任準備金作為給付解約的退還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單價值準備金
  • 釋義:人身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
  • 正文:保單的現金價值
  • 退保時:按現金價值表,退還一筆現金
保單價值準備金就是 保單的現金價值.
我們知道,隨著人的年齡增加,死亡率會上升。因此,您向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費本該隨年齡逐年增加。為了考慮上了年紀的人在更需要保障時因體力下降可能收入減少,繳不起保險費,保險公司一般採用均衡保費的科學方法將整個繳費期間應繳的保險費,“均勻”地分攤到整個交費期內,使得每年所交保險費有固定一個標準,不會隨年齡而不斷增加。年輕時“多”交一些,年齡大時“少”交一些。每年交的一樣多了。因此在保單生效後,“多”交的保險費便“存”在了保險單上,這部分“存”起來的保險費,便是壽險保單的現金價值。它主要來保證保險公司履行將來的給付義務。
因此,如果退保時,保險公司要按現金價值表,退還一筆現金。但在購買保險單的頭兩年,保險公司從承保制單、結算代理人手續費、員工工資等各項管理費用開支較大,如果此時退保,保險公司扣除各項手續費後退還的保險費將是很少的。即使以後中途退保,雖然保單現金價值會隨繳費年限不斷增加,也不可能高於保險公司的滿期給付的保險金。退來退去都是您自個的錢。因此,一旦購買了保險,擁有了保障,不到萬不得已最好不要放棄保障。否則,經濟上將會蒙受一定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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