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亞刑法典》是2007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譯者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陳志軍教授。
基本介紹
- 書名:保加利亞刑法典
- 譯者:陳志軍
- ISBN:9787811098310
-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年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 叢書:京師國際刑事法文庫
內容簡介,譯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現行的保加利亞刑法典制定於1968年4月2日,開始施行於1968年5月1日,迄今經歷了61次修訂,保加利亞刑法典包括總則和分則兩個部分,總則包括以下十一章:刑法典的宗旨與適用範圍;犯罪;應負刑事責任的人;刑罰;量刑;對未成年人的特殊規定;已判刑罰的免除;追訴時效與行刑時效;復權;強制治療措施。分則包括括以下十五章:危害共和國罪;侵犯人身罪;侵犯公民權利罪;侵犯婚姻、家庭與未成年人罪;侵犯財產罪;破壞經濟罪;妨害金融、稅收與保險制度罪;妨害國家機關、公共組織和公務人員活動罪;文書犯罪;計算機犯罪;破壞公共秩序和治安罪;公共危險罪;危害國防能力、國家秘密和外國情報罪;軍事犯罪;破壞和平與危害人類罪。
譯者簡介
陳志軍,男,1976年1月生,湖南新邵人。1998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6月、2004年6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先後獲法學碩士學位、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學專業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理事。
圖書目錄
總則
第一章 刑法典的宗旨與適用範圍
第一節 刑法典的宗旨
第二節 刑法典的適用範圍
第二章 犯罪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預備與未遂
第三節 共犯
第四節 數罪
第三章 應負刑事責任的人
第四章 刑罰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刑罰的種類
第五章 量刑
第六章 對未成年人的特殊規定
第七章 已判刑罰的免除
第一節 緩刑
第二節 假釋
第三節 赦免
第八章 刑事責任的免除
第一節 支付公開保釋金免除刑事責任
第二節 同志法庭適用公共影響措施免除刑事責任
第三節 適用矯正措施的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免除
第四節 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刑事責任的免除
第五節 免除刑事責任種類的選擇
第九章 追訴時效與行刑時效
第十章 復權
第十一章 強制治療措施
分則
第一章 危害共和國罪
第一節 叛國罪
第二節 通敵罪與間諜罪
第三節 蓄意破壞罪與暗中破壞罪
第四節 其他犯罪
第二章 侵犯人身罪
第一節 謀殺罪
第二節 傷害罪
第三節 遺棄罪
第四節 綁架與非法拘禁罪
第五節 強迫罪
第六節 泄露他人秘密罪
第七節 侮辱罪與誹謗罪
第八節 妨害風化罪
第九節 販賣人口罪
第三章 侵犯公民權利罪
第一節 侵犯民族與種族平等罪
第二節 侵犯宗教信仰罪
第三節 侵犯公民政治權利罪
第四節 侵犯住宅、建築物與交通工具罪
第五節 妨害通信罪
第六節 侵犯公民受僱權利罪
第七節 侵犯智慧財產權罪
第八節 侵犯會議、集會與示威自由罪
第四章 侵害婚姻、家庭與未成年人罪
第一節 侵犯婚姻、家庭罪
第二節 侵害未成年人罪
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
第一節 盜竊罪
第二節 搶劫罪
第三節 侵占罪
第四節 詐欺罪
第五節 敲詐勒索罪
第六節 推定盜竊罪
第七節 損毀罪
第八節 濫用信任罪
第六章 破壞經濟罪
第一節 一般財產性犯罪
第一節 A危害債權人利益罪
第二節 危害具體門類經濟罪
第三節 妨害海關制度罪
第四節 妨害金融與信用制度罪
第七章 妨害金融、稅收與保險制度罪
第八章 妨害國家機關、公共組織和公務人員活動罪
第一節 危害管理秩序罪
第二節 刑事背信罪
第三節 妨害司法罪
第四節 賄賂罪
第九章 文書犯罪
第九章 A計算機犯罪
第十章 破壞公共秩序和治安罪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
第一節 以具有公共危險的方式或者工具實施的 犯罪
第二節 危害交通與通信罪
第三節 危害國家衛生與環境罪
第四節 其他公共危險犯罪
第五節 妨害和平利用核能罪
第十二章 危害國防能力、國家秘密和外國情報罪
第一節 危害國家秘密和外國情報罪
第二節 妨害兵役罪
第二節 A妨害平時替代役罪
第三節 其他犯罪
第十三章 軍事犯罪
第一節 危害從屬關係與軍隊榮譽罪
第二節 逃避服兵役罪
第三節 瀆職罪
第四節 妨害與警戒、保衛、巡邏、內務、邊境有關職責罪
第五節 其他軍事犯罪
第六節 在戰時、戰爭狀態或在國外執行任務時實施的軍事犯罪
第七節 有關軍事行動的犯罪
第十四章 破壞和平與危害人類罪
第一節 破壞和平罪
第二節 違反戰爭法規與慣例罪
第三節 種族滅絕與隔離罪
過渡與終止條款
其他法律中的修正
對刑法典進行修正的法案中的過渡與終止條款
第一章 刑法典的宗旨與適用範圍
第一節 刑法典的宗旨
第二節 刑法典的適用範圍
第二章 犯罪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預備與未遂
第三節 共犯
第四節 數罪
第三章 應負刑事責任的人
第四章 刑罰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刑罰的種類
第五章 量刑
第六章 對未成年人的特殊規定
第七章 已判刑罰的免除
第一節 緩刑
第二節 假釋
第三節 赦免
第八章 刑事責任的免除
第一節 支付公開保釋金免除刑事責任
第二節 同志法庭適用公共影響措施免除刑事責任
第三節 適用矯正措施的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免除
第四節 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刑事責任的免除
第五節 免除刑事責任種類的選擇
第九章 追訴時效與行刑時效
第十章 復權
第十一章 強制治療措施
分則
第一章 危害共和國罪
第一節 叛國罪
第二節 通敵罪與間諜罪
第三節 蓄意破壞罪與暗中破壞罪
第四節 其他犯罪
第二章 侵犯人身罪
第一節 謀殺罪
第二節 傷害罪
第三節 遺棄罪
第四節 綁架與非法拘禁罪
第五節 強迫罪
第六節 泄露他人秘密罪
第七節 侮辱罪與誹謗罪
第八節 妨害風化罪
第九節 販賣人口罪
第三章 侵犯公民權利罪
第一節 侵犯民族與種族平等罪
第二節 侵犯宗教信仰罪
第三節 侵犯公民政治權利罪
第四節 侵犯住宅、建築物與交通工具罪
第五節 妨害通信罪
第六節 侵犯公民受僱權利罪
第七節 侵犯智慧財產權罪
第八節 侵犯會議、集會與示威自由罪
第四章 侵害婚姻、家庭與未成年人罪
第一節 侵犯婚姻、家庭罪
第二節 侵害未成年人罪
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
第一節 盜竊罪
第二節 搶劫罪
第三節 侵占罪
第四節 詐欺罪
第五節 敲詐勒索罪
第六節 推定盜竊罪
第七節 損毀罪
第八節 濫用信任罪
第六章 破壞經濟罪
第一節 一般財產性犯罪
第一節 A危害債權人利益罪
第二節 危害具體門類經濟罪
第三節 妨害海關制度罪
第四節 妨害金融與信用制度罪
第七章 妨害金融、稅收與保險制度罪
第八章 妨害國家機關、公共組織和公務人員活動罪
第一節 危害管理秩序罪
第二節 刑事背信罪
第三節 妨害司法罪
第四節 賄賂罪
第九章 文書犯罪
第九章 A計算機犯罪
第十章 破壞公共秩序和治安罪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
第一節 以具有公共危險的方式或者工具實施的 犯罪
第二節 危害交通與通信罪
第三節 危害國家衛生與環境罪
第四節 其他公共危險犯罪
第五節 妨害和平利用核能罪
第十二章 危害國防能力、國家秘密和外國情報罪
第一節 危害國家秘密和外國情報罪
第二節 妨害兵役罪
第二節 A妨害平時替代役罪
第三節 其他犯罪
第十三章 軍事犯罪
第一節 危害從屬關係與軍隊榮譽罪
第二節 逃避服兵役罪
第三節 瀆職罪
第四節 妨害與警戒、保衛、巡邏、內務、邊境有關職責罪
第五節 其他軍事犯罪
第六節 在戰時、戰爭狀態或在國外執行任務時實施的軍事犯罪
第七節 有關軍事行動的犯罪
第十四章 破壞和平與危害人類罪
第一節 破壞和平罪
第二節 違反戰爭法規與慣例罪
第三節 種族滅絕與隔離罪
過渡與終止條款
其他法律中的修正
對刑法典進行修正的法案中的過渡與終止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