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供銷合作聯社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供銷合作聯社是隸屬於縣人民政府的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供銷合作聯社
  • 隸屬:縣人民政府
  • 工作任務: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
  • 內部崗位設定:綜合文秘崗
單位名稱,隸屬關係,和職責範圍,

單位名稱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供銷合作聯社

隸屬關係

縣供銷合作聯社機關隸屬縣人民政府,為從事供銷社社有資產經營監管工作的財政預算管理正科級事業單位

和職責範圍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
(二)指導全縣供銷系統的制度建設和改革與發展,研究擬定全縣供銷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對全縣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農業生產資料經營網路、農村日用消費品網路、農副產品購銷網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的規劃建設和指導監督,開拓農村市場,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統籌發展。
(四)負責引進利用社會資源和指導社屬企業、基層供銷社參與構建新型農村社會綜合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生產組織化程度。
(五)負責指導全縣供銷系統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儲備、供應和農副產品政策性業務經營工作,對全縣煙花爆竹經營進行管理監督。
(六)負責全縣供銷系統的資產經營監督管理,對直屬企業依法行使出資人職能,享有和維護出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資產的保值增值;指導供銷社系統科技開發和推廣工作,推進科教興社。
(七)負責指導、監督社屬企業、基層供銷社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班子建設。
(八)負責指導供銷社系統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社會團體(協會)的組織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和職工的教育與技能培訓,推動和促進合作經濟發展。
(九)負責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集中反映專業合作社和直屬企業的合法合理意見、建議,發揮縣委、縣政府與農民、職工密切聯繫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內部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縣供銷合作聯社設4個內設崗位:
1、綜合文秘崗
綜合協調機關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組織人事、黨風廉政建設檔案、保密、信訪、督辦及接待工作;負責後勤服務及人員、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資產管理崗
負責全縣供銷系統企業投資、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處置項目的指導、監督、審查工作;指導供銷系統做好融資籌資,清產核資和資產重組工作;指導社有資產的管理和運營,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監督所屬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統計等法規及相關制度建設工作;負責財務、統計報表及上報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經濟發展崗
負責全縣供銷系統經濟體制改革、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工作;擬定全縣供銷系統經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組織實施“新網工程”四大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產品購銷、助農增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打擊假冒偽劣農資商品的坑農害農行為;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基層業務崗
負責組織協調基層供銷社農業生產資料的儲備、供應與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基層供銷社、所屬企業積極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建設;指導本系統企業的業務經營活動及抓好監管工作;引導農民發展商品生產,搞活農村市場流通,促進城鄉物資交流;負責供銷社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和煙花爆竹倉儲安全工作,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人員編制和經費渠道
(一)核定財政預算管理全額撥款事業編制7名。
(二)核定編制結構
1.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文秘綜合崗1名;
3.資產管理崗1名;
4.經濟發展崗1名;
5.基層業務崗1名。
後勤服務工作實行社會化管理。
(三)縣供銷合作聯社機關履行職責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由縣財政按時足額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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