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由來
“杜馬”一詞,是俄文(дума)音譯,意為“議會”;而Дума又來源於俄文動詞думать,意為“思考”。
沙皇俄國原是封建專制國家。1905年革命運動爆發後,沙皇
尼古拉二世為緩和政治危機,於同年9至10月間宣布召集“國家杜馬”,並賦予一定權力。1906年和1907年,產生了第一、二屆國家杜馬,但隨後不久就被解散。後來又產生了第三、四屆國家杜馬,其權力都不大,但名義上是國家的議會。1917年
十月革命勝利後,蘇聯建立了“
議行合一”的
蘇維埃制度。蘇聯解體後,1993年,俄羅斯又恢復了“國家杜馬”的名稱。
俄羅斯的國家杜馬是1993年建立的。在此之前,俄沿用蘇聯時期的辦法。蘇聯的議會是“
人民代表蘇維埃”,其常設機構是兩院制的“最高
蘇維埃”,內分聯盟院和民族院。1988年,蘇聯進行改革,“人民代表蘇維埃”改稱為“
蘇聯人民代表大會”,其常設機構依然稱“最高蘇維埃”。當時,俄羅斯也照此辦理,建立了“俄聯邦人民代表大會”,其常設機構是“俄聯邦最高蘇維埃”。
1993年10月俄羅斯發生“炮打白宮”事件後,
葉爾欽總統宣布廢除
蘇維埃制度,建立新的聯邦議會,其上院稱“聯邦委員會”,其下院即“國家杜馬”。
杜馬歷史
城市杜馬
從1870年開始歐俄地區開始建立地方自治的城市區劃,所有屋主、納稅的手工業技工和工人依其財富狀況被政府依序登記在戶口,再經過估算來劃分三個等級,各自代表三大群體向城市杜馬派出代表,每個群體的代表人數相近,城市的
行政權由民選的首席市長和一位經理(uprava)來領導,而這些人是由民選的杜馬議員組成,然而在
亞歷山大三世在1892年到1894年頒布法令,每個自治地區的城市杜馬必須聽命於政府派任的
總督,在1894年城市被限制越來越多權力,但在
西伯利亞以及
高加索地區設立一些市鎮。
沙俄時代國家杜馬
受到
1905年俄國革命的影響,於同年8月6日謝爾蓋維特發表宣言召開國家杜馬,在最初杜馬不過被認為和清朝
立憲運動的
資政院同等的產物,在十月宣言發布之後,
尼古拉二世承諾這個議會將用以維護人民的基本自由,國家杜馬會在各界廣泛的參與下組成,國家杜馬將被賦予監督以及立法大權。
然而
尼古拉二世其實還是想保留它自身專制的權力,在1906年杜馬成立以前先頒布了憲法,其中明定沙皇未喪失部長的任命權,也不用向杜馬負起行政上的政治責任,甚至可以隨心所欲地解散議會。
現代國家杜馬
俄羅斯國家杜馬是俄羅斯聯邦議會的
下議院,而上議院是
俄羅斯聯邦委員會,在93制定新憲法後,其中第95條規定杜馬有450個席次,依據第96條每四年改選一次,在08年年底改為五年一屆,在1993年、1995年、1999年以及2003年一半的席次采
比例代表制,另一半采單一選區選舉,然而在07年杜馬選舉採用新制度,全部450個席次全部改為政黨比例制,依據憲法第97條俄國公民需年滿21歲才能角逐杜馬議員的選舉。
選舉
概況
俄憲法規定:“國家杜馬由450名代表組成”,“每4年選舉一次”。俄國家杜馬選舉法規定,國家杜馬的225名代表在全聯邦選舉中按黨派原則產生,得票率5%以上的政黨才能進入國家杜馬,並按得票率分配議席。國家杜馬另225名代表則在“單席位”選區的選舉中由多數票產生,即在全國設立225個選區,每個選區產生一名代表。修訂後的選舉法規定,從2007年第五屆國家杜馬開始,不再設單席位選區,全部國家杜馬代表都由政黨比例原則產生,即在全國範圍內由各政黨提出候選人名單,選民投票給政黨,政黨根據得票率分配議席,政党進入國家杜馬的得票率提高到7%,並且不允許政黨組建選舉聯盟聯合提出候選人名單。2008年,俄羅斯修改憲法,將國家杜馬的任期由4年延長為5年。
其選舉方式從1993年混合制實施了十多年後,2005年5月,在當時普京(Vladimir Putin)總統的主導下,俄羅斯議會修改法律,將選舉制度由混合制改為
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在新的選舉制度下,全部的450名國家杜馬議員皆由以全國為範圍的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且將政黨可分配席次門檻由原本的5%提高為7%。
國家杜馬黨派議席數目
2016年9月18日,俄羅斯舉行第七屆國家杜馬選舉,結果如下:
俄羅斯國家黨:1席
無黨籍:1席
(更新於2016年9月25日)
職權
俄羅斯雖然實行“三權分立”,但總統權力極大,議會權力很小,可稱之為“總統集權制”或“超級總統制”國家,即為
半總統制。
按照憲法規定,國家杜馬有下列職權:
第二,決定對俄羅斯聯邦政府的信任問題;
第四,任免審計院主席及其半數審計員;
第五,任免按聯邦憲法法律行事的人權全權代表;
第七,提出罷免俄羅斯聯邦總統的指控。
但是,國家杜馬通過的法律,要經過聯邦委員會(上院)的審議,總統也有權加以否決;政府由總統直接組建,國家杜馬如三次拒絕通過總統提名的總理,或兩次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議案,總統就有權解散國家杜馬。
國家杜馬彈劾總統必須經過如下程式:
國家杜馬1/3以上議員“提議”;國家杜馬專門委員會作出“結論”;國家杜馬2/3以上多數通過“指控”;最高法院作出總統犯罪的“結論書”;憲法法院作出“指控符合規定程式”、罪行得到證實的“裁定”;聯邦委員會(上院)2/3以上議員贊同。這樣,彈劾才算通過。這樣複雜和難度極高的程式,實際上使彈劾總統幾乎成為不可能。
功能
根據俄羅斯憲法,下議院可以:
以簡單多數方式通過法律,得聯邦委員會(上院)通過,由總統簽署生效;
以三分之二多數方式通過修改憲法;
以三分之二多數推翻聯邦委員會對法案的否決;
會同聯邦委員會四分之三,以三分之二多數推翻總統對法案的否決;
通過或否決總統對總理的提名;
委任副審計長及一半審計官;
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彈劾總統議案。
杜馬主席
其他
據中國之聲《
央廣新聞》報導,俄羅斯國家杜馬選舉至今已進行六次,被稱為頗具俄國家特色的杜馬選舉是什麼意思,又是從何時開始的?
杜馬一詞是俄文音譯,意為議會,俄羅斯的國家杜馬是在1993建立的,之前俄羅斯是沿用蘇聯時期的
蘇聯人民代表大會所建立的俄聯邦人民代表大會。在1993年10月俄羅斯發生了
炮打白宮事件之後當時俄總統葉爾欽宣布廢除蘇維埃制度,建立了新的聯邦議會,其上院被稱為聯邦委員會,下院就是國家杜馬。
那么它與歐美議會的選舉有什麼區別呢?歐美國家普遍實行
三權分立,
議會、
政府和
國家元首之間往往是制衡的關係,但是在俄羅斯國內把國家杜馬和總統看作是協作關係,由於
俄羅斯總統權力極大,議會權力很小,國家杜馬對總統權力的制衡能力是很小的。
從具體職權來看,雖然和歐美大部分議會一樣,國家杜馬可以通過法律也可以提出對政府的信賴案,可以彈劾總統。可是,在事實上,國家杜馬通過的法律要經過
俄羅斯聯邦委員會(即議會上院)的審議,總統也有權加以否決,俄羅斯政府是由總統直接組建,國家杜馬如果三次拒絕通過總統提名的總理或者兩次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總統就可以解散國家杜馬。
此外,國家杜馬要彈劾總統,必須經過俄羅斯聯邦最高法院和
憲法法院的多方裁定,還要獲得聯邦委員會2/3以上的議員贊同才能通過。在實際操作中,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所以,俄羅斯國家杜馬和歐美議會雖然看似含義相通,但前者的職權要比後者小很多。
新聞報導
“經常缺席會議的議員應被取消議員資格。”部分俄國家杜馬議員擬定的新法案中提出如上建議。近年來,俄羅斯議員缺席會議已成為一個頑疾,引起政府及民眾的嚴重不滿。
俄羅斯《
訊息報》29日報導,
俄羅斯自由民主黨國家杜馬部分議員擬定了一份法案,要求修改《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議員地位法》,就提前取消議員資格做出相應規定,其中包括處罰那些不與選民溝通及不參加議會會議的議員。議員尼洛夫表示,有的議員當選後就跑到國外,5年任期里,享受著各種待遇,卻什麼也不做,甚至忘記自己是哪個地區選出的議員。議員列別傑夫也表示:“這樣的例子很多,如波諾巴列夫,他一直生活在美國,早已忘記自己的議員身份。米特洛法諾夫也到了國外,有一年半時間沒有出席任何會議。但他們仍領著工資並享受議員待遇。”
不少議員也對此提出質疑,擔心這種政策可能會被用於打擊政治對手。
公正俄羅斯黨黨團副主席奧列格表示,對議員工作的評價應當由選民做出,而不是由其他黨團議員決定。在當前形勢下,這一建議是正確的,但取消議員的資格要謹慎。
統一俄羅斯黨議員紹伊古表示,議員缺席會議並不全是特意逃避,許多人有正當的理由。即使他們無故缺席,也應由各黨團給予其紀律處分。
在對這一建議的熱議中,多數俄羅斯網民表示支持。俄羅斯《
共青團真理報》29日報導,有網民表示:“應取消這些議員的資格。如果某黨團的議員長期住在國外而不參加議會活動,卻拿著
納稅人的錢,無疑是一種偷竊。”還有網民表示:“俄羅斯議員中有許多是體育、文藝界明星及大富豪,他們中很多人忙於自己掙錢,根本無暇顧及議會會議。我們應當從根本上改變制度,選舉那些能夠代表民眾利益者為議員。”此前,
俄羅斯總理梅德韋傑夫也曾對這種現象提出嚴厲批評,他要求讓那些占著議席卻總是缺席會議的議員“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