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第三版)

侵權行為(第三版)

《侵權行為(第三版)》是2016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澤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侵權行為(第三版)
  • 作者:王澤鑒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05月03日
  • 頁數:728 頁
  • 定價:8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301-26598-7
內容簡介,章節目錄,作者簡介,精彩片段,

內容簡介

本書結合台灣地區“民法”和具體實例,主要闡釋侵權行為的基本理論;分析討論一般侵權行為、侵權行為法的基本概念、體系構造與思考方法。並特別討論了侵權行為法上的公平正義與經濟效率的關係。本書對於特殊侵權行為也作了專章探討,分析了共同侵權行為、雇用人責任、勞動災害等特殊的侵權行為種類和構成。 《侵權行為》為王澤鑒先生系列民法學專著之一,曾多次加印,成為高等院校法學院學生民法學學習的重要參考文獻。 本選題是在前版基礎上的修訂版,作者增加了很大篇幅的內容,建構了較為完整系統的侵權法體系,對於侵權法的學生而言可以作為較好的參考書使用,對於研究侵權行為法的學者而言,也可以提供許多重要的理論借鑑。

章節目錄

第一編 緒 論
—基本理論、比較法、規範體系—
第一章 基本理論
第一節 危害事故、損失補償:問題及研究課題
第二節 侵權行為法的機能
第三節 歸責原則
第四節 侵權行為法與其他損害補償制度
第五節 侵權行為法的發展
第二章 比較侵權行為法(Comparative Tort Law) ——規範模式與本國、本地區法的解釋適用、共同法的發展
第一節 大陸法系的侵權行為法
第二節 英美侵權行為法
第三節 歐洲侵權行為法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五節 比較法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
第三章 侵權行為法的體系 ——體系構成與適用關係
第一節 侵權行為的意義、類型及侵權責任
第二節 侵權行為在民法體系上的地位
第一章 一般侵權行為的意義、功能及規範模式
第一節 一般侵權行為的意義與功能
第二節 法律政策及規範模式——行為自由與權益保護的 權衡
第三節 “民法”第184條的體系構成
第二章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
第一節 侵權行為的三層結構
第二節 行為:作為與不作為
第三節 侵害他人的權利
第四節 損害
第五節 因果關係
第六節 違法性及違法阻卻事由
第七節 故意或過失
第八節 交易往來安全義務(Verkehrspflicht):社會安全注意義務 ——侵權行為法之續造的重要發展
第三章 “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 ——故意以悖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
第一節 規範功能及適用範圍
第二節 要件及法律效果
第三節 悖於善良風俗加害的具體化及案例類型
第四章 “民法”第184條第2項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
第一節 獨立侵權行為類型的肯定及其規範功能
第二節 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
第三節 違法性及違法阻卻
第四節 過失推定
第五節 “最高法院”一個具有指導性的判決
第五章 純粹經濟損失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
第一節 行為自由、法益保護與純粹經濟損失
第二節 純粹經濟損失與比較法
第三節 純粹經濟損失在台灣地區法上的保護及發展
第四節 純粹經濟損失的案例比較研究
第六章 “民法”第184條的體系構成與案例研究
第一章 特殊侵權行為的類型構成及規範體系
第一節 一般侵權行為的體系構成與基本構造
第二節 特殊侵權行為的類型及規範內容的形成
第三節 規範體系及解釋適用
第四節 特殊侵權行為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
第一節 共同侵權行為的“特殊性”
第二節 狹義的共同侵權行為
第三節 造意人與幫助人的共同侵權行為
第五節 共同侵權行為的法律效果:連帶債務
第六節 結論
第三章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侵權行為與法定代理人責任 ——“民法”第187條
第一節 重要問題、規範特色
第二節 侵權行為人的識別能力
第三節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侵權行為 與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節 法定代理人的侵權行為責任
第五節 無識別能力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衡平責任
第六節 比較法與發展趨勢
第七節 結論
第八節 體系構成、案例解說
第四章 雇用人侵權責任 ——“民法”第188條
第一節 緒說
第二節 “民法”第188條的規範模式、立法政策及解釋適用
第三節 雇用人推定過失的侵權責任
第四節 雇用人的衡平責任
第五節 雇用人侵權責任與民事責任體系
第六節 社會變遷與法律發展:雇用人無過失責任的實踐
第五章 定作人責任 ——“民法”第189條
第一節 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 比較法與規範目的之探尋
第三節 定作人責任的成立要件
第四節 承攬人責任
第五節 結論:使用他人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
第六章 動物占有人責任 ——“民法”第190條
第一節 物之責任的規範體系
第二節 動物責任在比較法上的觀察
第三節 動物占有人責任的成立
第四節 連帶責任、求償關係及損害賠償
第五節 結論:寵物時代的動物占有人責任
第七章 工作物所有人責任 ——“民法”第191條
第一節 規範功能及適用範圍
第二節 比較法的規範模式及“民法”第191條的特殊性
第三節 工作物所有人責任的成立
第四節 連帶責任、求償關係及損害賠償
第五節 結論:工作物高層化、地下化、科技化的 法律規範
第八章 動力車輛駕駛人責任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 ——“民法”第191條之2
第一節 推定過失的危險責任
第二節 重大社會經濟問題與規範機制的設計
第三節 交通事故的侵權責任
第四節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
第五節 結論:侵權責任的擴大、強制責任制度的建構與社會安全的增強
第九章 危險工作或活動責任 ——“民法”第191條之3
第一節 危險工作或活動在侵權行為法的規範
第二節 “民法”第191條之3危險工作或活動責任的基本理論
第三節 “民法”第191條之3危險工作或活動責任的成立要件
第四節 “民法”第191條之3規定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
第五節 結論:活動或工作危險責任的無過失化
第十章 無過失侵權責任 ——危險責任的理論、體系及發展
第一節 基本理論
第二節 關於交通工具的無過失侵權行為
第三節 核子損害賠償法上核子設施經營者的無過失責任
第四節 消費者保護法的商品無過失責任
第五節 消費者保護法的服務無過失責任
第六節 無過失侵權責任的立法原則、法律構造、解釋適用 及演變發展
第七節 結論:風險社會的正義
主要參考書目 事項索引 實務見解索引

作者簡介

王澤鑒,1938年出生於台北,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獲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為台灣地區民法學最有聲譽的學者。專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八冊),《民法總則》《人格權法》等。是在大陸具有較大影響的民法學家。

精彩片段

本書是我國台灣著名民法學家王澤鑒先生民法研究系列著作中的一冊,已在我國台灣地區和大陸多次出版,且享有很高的讚譽。 本書作者以侵權行為法為研究對象,分別就侵權行為法的基本理論體系、一般侵權行為、特殊侵權行為進行了系統而全面的分析、比較、論述,並貫穿了比較法學、案例法學的精髓,使讀者透過每個法律問題,體會到侵權行為法的博大精深,既有學術價值,又有實踐意義。 本次出版,作者在原有內容的基礎上進行了再次修改和補充,使本書的體系更完善、內容更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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