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地法,是指解決涉外侵權法律衝突的一個系屬公式。為世界許多國家採用。指侵權行為事實發生地法。關於侵權行為為什麼要適用侵權行為地法,有如下主張:(1)侵權行為之債的產生是基於侵權的法律事實引起,只有侵權行為地與侵權行為有某種自然的聯繫;(2)侵權行為之債不是根據當事人的意志,而是根據法律規定產生,因此只有根據法律才能使當事人之間權利平衡,才能使社會正常運轉;(3)侵權行為之所以適用侵權行為地法,主要是為了保護侵權行為地的公共秩序和侵權行為地國家的主權;(4)侵權行為地賦予當事人的損害求償權是一種既得權,訴訟地法院不過是被請求支持或協助取得這一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