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若谷

侯若谷,歷史人物,太常卿侯執蒲的長子,萬曆四十三年乙卯舉人,萬曆四十年丙辰進士。曾任廣西道監察御史、兵部侍郎戶部尚書,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卒,終年七十發,葬於侯府南園。

基本介紹

  • 本名:侯若谷
  • 字號:字若谷,號六真
  • 出生時間:1590 
  • 去世時間: 1659
人物簡介,人物經歷,

人物簡介

侯若谷(1590—1659),名恂,字若谷,號六真,太常卿侯執蒲長子。年十七受知於提學使梅之煥,補博士弟子員;又五年受知於郡守鄭三俊。與弟侯恪同舉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舉人,同登萬曆四十年(1616年)丙辰進士,授行人。泰昌元年(1621年)辛酉改授山西道監察御史。時邊境告急,侯恂屢上疏論核餉練兵方略,左都御史鄒元標倚之如左右手。是年,推存邵武知縣袁崇煥知兵,請破格用之,遂擢袁崇煥為職方主事。天啟二年(1622年)五月侯恂上疏論救刑部尚書王紀,群邪為之側目。

人物經歷

天啟二年(1622年)秋因鄒元標舉存,詔侯恂巡按貴州,以平息貴州水西士目安邦彥叛亂。侯恂疏陳十事,皆用兵方略。至任,助中丞朱燮元、都御史王三善解貴州之圍。
天啟四年(1624年)敘平叛功,擬擢侯恂為京卿。但由於魏忠賢已擅權,群小附和,凡異已者,皆視為東林黨,其父侯執蒲以剛直不阿而聞名朝野。因此,被吏部尚書趙南星、都察院都御史高攀龍、吏部侍郎陳於廷所引重。其弟侯恪身為史官,與同官繆昌期、姚希孟關係很好。左副都御史楊褳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疏,出於繆昌期之手,而侯恪亦知之。侯恂在“紅丸”案、“移宮”兩案中,又與魏忠賢奸黨針鋒相對。因此,魏黨視侯氏父子為眼中釘,謂侯氏父子倔強無狀,不可一日留。故父子兄弟乃相繼罷官。一時商丘侯氏,東林黨魁之名遂震天下。
崇禎改元,魏忠賢被誅。起侯恂為廣西道監察御史。上疏首請定逆案以六等治罪。魏忠賢餘黨溫體仁為之切齒。崇禎二年(1629年)二月擢侯恂為太僕寺少卿。崇禎三年(1630年)邊事益潰,侯恂才望甚隆,四月擢升為兵部侍郎。五月視師昌平,六月拔裨將尤世威為大帥。八月,與尤世威巡邊,逢火災,火箭火炮,轟擊無餘。侯恂頭面俱黑,鬚髮盡燎,重傷臥病,請求罷官。崇禎皇帝說:“邊境戒嚴,昌平亟須飭備。”命休息治療,不得引求去。
是年冬,侯恂收左良玉充帳前雜役。冬至,朝官拜祭皇陵。晏後,左良玉大醉,丟失了四隻金酒杯。左良玉請罪,侯恂不僅未治罪,而且破格提拔為裨將。崇禎四年(1631年)九月,又拔左良玉為副將,掛帥印。後來左良玉屢立戰功,成為領兵大元師。左良玉為報侯恂舊恩,三過商丘,秋毫無犯,並親臨侯府向侯恂之父叩頭問安。
崇禎四年(1631年)十二月,侯恂存尤世威為總兵官,鎮守山海關等處,崇禎五年(1632年)二月,通州鎮兵部侍郎范景文以病免歸,侯恂通州代之。十月,陝西義軍進入中原,戶部侍郎周士朴上疏,請調兵中原,並舉存侯恂率左良玉軍赴懷慶、衛輝。十二月,侯恂疏奏昌鎮挑練事宜,多次疏請糧餉,但當權者卻百般刁難。五月,侯恂遷戶部尚書。
侯恂由昌平移居京師,時明王朝外釁內訌,國儲告匱。原戶部尚書畢自嚴因誤餉下獄。侯恂繼任後,拮据兵餉,不事加派,而轉運不乏。識拔史可法、倪嘉慶於郎署,薦員外何楷為給事中。上《屯田奏議》,請分立官屯、軍屯、兵屯、民屯、商屯、腹屯、邊屯及考課任官之制。
崇禎九年(1636年)十一月,侯恂為閣臣薛國觀、溫體仁所嫉妒,唆使給事中宋之普奏劾侯恂糜餉誤國而削職,不久下獄。薛國觀秉溫體仁之意,以刑部尚書鄭三俊與侯恂有師生之誼,徇私枉法而袒護侯恂之罪名,將鄭三俊罷官。從此,侯恂坐牢達七年之久。
崇禎十四年(1641年)夏,侯恂因父喪,帶罪出獄,丁憂家居。十五年(1642年)春歸京師監獄。六月,李自成農民軍席捲中原,合兵圍汴滿朝官員一致推薦侯恂。崇禎亦思侯恂之才,又以天下重兵皆在左良玉,且左良玉驕悍,不受節制;而左良玉為侯恂舊部,良玉受侯恂恩深,非侯恂莫能制,故特赦侯恂出獄 ,以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代丁啟睿總督保定、山東、河北,湖北等七鎮軍務,解汴圍。其子侯方域向侯恂獻計:“今賜劍久虛不用,願破文法,斬許定國以明軍法,事辦威立。令保定巡撫楊文岳,山東巡撫王永吉率師扼黃河,使李自成不能北渡;鳳陽撫臣馬士英、淮徐撫臣史可法率師扼江淮,遏李自成南沖;陝西督臣孫傳庭塞潼關,遏李自成歸北路;父帥赴左良玉軍鼓勵將士東出師,與孫傳庭合兵夾擊,使李自成腹背受敵。進,無所拔;退,無所據。以百萬之眾蠶食中千里無人煙之地,不出一年,內變必作,大功可成。”侯恂大駭,斥日:“如此是我兒跋扈矣。小子多言,不宜在軍。”但侯恂還是採納了一些建議,並草奏疏。左良玉聞之,踴躍請效死,遣帳下大將金聲桓率兵5000迎侯恂。
奏入,朝中有異議。詔侯恂仍拒河授汴,命左良玉將兵來會。良玉欲率眾30萬來會,侯恂知糧草無所出乃止。侯恂移軍柳園,與開封隔河相對,徘徊觀望。手下兵士多為不法事,不能禁。九月十七日,黃河決,陷開封。侯恂等具舟迎周王於河北。周王於彰德上書言事。侯恂移軍曹縣,再移單縣。冬月,侯恂以不即救汴而罷官。侯恂買舟南下,避揚州。崇禎十六年(1643年)八月,侯恂被逮下獄。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侯恂被子農民軍自獄中救出,準備大用,正值清兵入關未果。五月,次子侯方夏護父侯恂逃往金陵避難。同年秋,阮大鋮欲殺侯恂、方域父子,侯恂去微州避難。冬十月,清世祖福臨在北京即皇帝位。南明治“從賊之獄”,仿唐制六等定罪,侯恂列四等。旋得旨,侯恂、方以智擬罪未合,時劉澤清多次上疏,請嚴侯恂、方域父子。
清順治三年(1646年)五月,侯恂自江南回到商丘故里。清國史院大學士宋權,河南巡撫吳景道等曾交章議薦,勸他出山。但侯恂堅持不授,在城面十里築南園而居之,十四年足未入城。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卒,終年七十發,葬於侯府南園。侯恂卒時,五子方來、方夏、方域、方任、方策,俱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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