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世卿

侯世卿(1535——1604年),字國輔,號貞軒,生於明嘉靖十四年,為武強縣歷史上的“高官”之一,歷任山西大同府推官、開封知府、戶部郎中、山西兵備、湖廣按察使、雲南布政使,以正直、廉潔的“政聲”聞名於世,人稱“侯布政”。

基本介紹

  • 本名:侯世卿
  • 別稱:侯布政
  • 字號:字國輔   號貞軒
  • 所處時代:明嘉靖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武強縣周窩鄉郭院村
  • 出生時間: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六月二十九日
  • 去世時間: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臘月十五
  • 主要作品:《關王廟贊》《重修城隍廟碑記》、《邑侯劉公生祠記》等文
  • 主要成就:正直廉潔的“政聲”聞名於世,人稱“侯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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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生於明嘉靖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為武強縣周窩鄉郭院村侯姓高祖廣第6代孫。
世卿自幼刻苦嗜學,每次考試都名列前茅。明隆慶丁卯(1567年)中舉人,翌年中進士,授山西大同府推官(主管勘問刑獄),精明強幹,政聲顯赫。戊辰(1569年)母故,回家守孝三年。庚午(1571年)補缺河南開封府。辛未(1572年)父故,又回家守孝三年。開封有在京為官者,十分了解世卿,請於吏部懸缺以待。世卿守孝期滿又到開封任職。他有才幹,辦事敏捷穩健。聽審斷案心存忠直,詳查案情細節,以大量證據立辯,前後平反冤獄百餘案,他曾直接調閱審核一些州縣錢糧,貪侵者治罪,無辜者得清白。大奸臣嚴嵩伏法,朝廷上下爭權奪勢,互相傾軋,而揣影附聲者各有所主,以為靠山。宰相(高洪)用其親信,凡要害之職不給不貪贓送禮的清官去做。萬曆丙子年(1576年),世卿以主政之官遷任戶部主事,後晉升戶部員外郎、郎中(郎中為司官最高職位,主事官職最低)。在戶部,曾奉命督餉通州,征繳白銀57000多兩,不貪1錙(4錙等於一兩)。奉命到淮安稽核運河漕運,使凌某不得不將4種稅上繳國庫。世卿馬不停蹄為國操勞,打擊蠹蟲,自己卻不貪1錙,薊地商民曾為他立生祠於以頌揚。
淮安榷稅復命之後,吏部尚書重其才,想破格遷升他,知他清高,淡漠升遷,示意他聊事周旋,世卿搖頭拒絕。於是在戶部任滿後只是按當時的官場常規被循序任命為山西兵備。

成就

山西欠收,民臨飢餓,世卿召集糧販子騾馬數百匹,經請示用澤路(長治)官銀10萬兩,給糧販子到豐收的河南中州販糧,山西百姓得以不餓死。他還在屬城建立慈幼局,收養被遺棄的孩子,派人教他們讀書認字,官吏辦公之地成了孤兒慈的慈善課堂。
其時,大盜楊南橋在陽城、沁水兩縣橫行。世卿密授方略,剪除首惡,脅從皆散。考察地方官吏駐汾陽,去陳規陋習,處罰懲治奸滑官吏十餘人,被處理之人皆閉口不敢抵賴。有叫宋廷蘭的,流竄於陽、沁一帶為盜,幾任官吏拿他沒辦法,世卿親自給捕快制定方略,很快便平息了盜賊。介休百姓常為用水打官司,世卿叫縣令核實每戶田畝,按田畝確定澆地時間,刻於石上,對詭刻者沒收土地,使訴訟乃息。以後陽沁、介休兩地皆為其立祠。由山西兵備遷升湖廣按察使,之後,湖廣之地,人性剽悍,健訴訟。世卿以公正嚴明而沒人敢碰他。
後由湖廣按察使遷升雲南右布政使(明代設兩京十三省,布政使為省最高行政長官,清代則為總督,巡撫的屬管,管一省的財賦、民政等)。世卿因患痰症,赴雲南途中南方天氣潮濕,病情加重,上表辭官乞歸,從湖北清江返回故里。
回鄉後,不談時政,不履公庭。耕田教子,門無雜賓。有人推薦他復出為官,一概不予過問,而一些宗教鄉黨,要好友人,常找他飲酒吟詩。凡涉及地方上相關利益之事,則身先士卒。滹沱河決口,沖塌護城堤,他出計用石頭堵擋。他親自躬督把守之堤堅固不浸,保縣城不被水淹。凡遇災年每每賑災百餘石(1石等於300斤),世卿回鄉後開學館,學子質疑,不吝賜教。御史大夫賈如式欲重修廟學,問計於世卿,世卿建議捐資,二人帶頭各捐10金以助,廟學得以修飾一新。
世卿卒於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臘月十五,年69歲。

文采

世卿在回鄉期間,曾為武強作《關王廟贊》、《重修城隍廟碑記》、《邑侯劉公生祠記》等文,文皆有自己的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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