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縣文化光電體育局

對書刊印刷、複印和發行等業務實施監管;對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實施監管。對電視劇許可證的營業性的攝像、音像實施監管。對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接收和發射)、監測和安全播出實施監管;指導依法查處非法經營、安裝、擅自使用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行為以及其它歸口需要監管的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依安縣文化光電體育局
  • 位置:依安縣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務:複印和發行等業務實施監管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關於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創作及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指導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工作。擬定全縣文化、體育及旅遊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推進全縣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和重大工程建設,扶助農村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全縣性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三)對全縣廣電、文化、體育、旅遊及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實施管理,擬定綜合市場發展規劃,研究市場發展態勢,指導廣電、文化、體育、旅遊等歸口負責的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指導和管理;對娛樂場所和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娛樂場所、網路遊戲服務及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實施監管;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負責檔案批轉,歸檔立卷;相關材料起草,會務安排;負責機關安全保衛、衛生、人事、財務及計畫生育等項工作;負責黨務、工會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及年度目標責任制的考核,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稱審報工作。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二)文化股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文化、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縣文化旅遊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2、管理文化藝術,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監督、檢查、指導文化工作的開展,管理全縣性大型文化活動。
3、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的建設與發展。
4、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挖掘、宣傳等業務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申報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