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中企業社會責任協調機制研究

供應鏈中企業社會責任協調機制研究

《供應鏈中企業社會責任協調機制研究》是依託電子科技大學,由倪得兵擔任醒目負責人的面上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供應鏈中企業社會責任協調機制研究
  • 依託單位:電子科技大學
  • 項目類別:面上項目
  • 項目負責人:倪得兵
項目摘要,結題摘要,

項目摘要

文獻回顧和供應鏈運作中社會不負責任事件顯示,供應鏈中的CSR行為和產品交易行為應當放在一個統一的框架下進行協調。本項目將在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採用戰略CSR觀點,引入利益相關者反應和節點企業經理對社會和經濟業績的偏好程度,在不同的產品交易協調機制和CSR協調機制下,建立相應的動態博弈模型(其中,CSR決策行為發生在產品交易決策行為之前)來研究這一問題。基於模型均衡,從理論上(1)揭示不同產品交易協調機制下節點企業的CSR行為動機;(2)刻畫CSR-產品交易協調機制組合之間的最優匹配關係;(3)刻畫CSR協調機制的局部適用性和CSR-產品交易協調機制組合的全局適用性。進一步,針對典型供應鏈運作實踐,測量相應的利益相關者反應和節點企業經理偏好參數,套用理論結果,給出相應的管理對策與建議。綜合起來,這些結果將為理解供應鏈中CSR策略、產品交易策略與供應鏈業績之間的關係建立邏輯一致的行為基礎。

結題摘要

項目組按照申請書中的研究內容進行了深入研究,取得顯著成果。在理論方面,假設市場消費者對節點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CSR)行為具有積極反應,主要取得了如下三個方面的成果:(1)中間產品的市場交易方式阻礙了消費者對CSR行為的積極反應向上游節點企業傳遞,從而削弱了上游節點企業實施CSR行為的動機,而雙邊交易契約則能夠傳遞這種反應,進而使得上下游節點企業的CSR行為之間具有相互激勵作用;(2)在雙邊契約交易下,如果供應鏈採用非合作的運作模式,則相互激勵和雙重邊際化使得CSR協調機制與中間產品交易協調機制無法內生地最優匹配,但是,合作的運作模式能夠在完備偏好下實現該最優匹配,並開發了針對三種偏好不完備的求解最優匹配的群決策算法。進一步,用質量選擇表征CSR行為,揭示了質量選擇與外生產品責任(法定的CSR協調機制)之間的獨立性(因為中間產品價格可轉嫁責任成本);(3)儘管非合作運作模式無法導致前述最優匹配,但卻是廣泛觀察到的運作模式。在此模式下,項目組解釋了節點企業經理CSR偏好的內生來源(管理激勵),並在雙渠道競爭下揭示CSR偏好對渠道結構選擇的影響。在套用方面,由於供應鏈一一對應的節點企業經理人員的調查數據難以獲得,項目組針對農產品供應鏈的生產環節,基於征地補償(政府的CSR行為),利用新汶縣的調查數據,指出征地補償導致非農勞動配置增加。可以推論,農產品生產的勞動配置降低和土地資源減少傾向於將增加農產品的生產成本,從而降低供應鏈的盈利性。另外,項目組還在供應鏈風險管理和一些決策理論基礎等方面進行了擴展性研究,也取得一些重要成果。 在成果形式上,發表(錄用)論文24篇(其中,SCI/SSCI論文14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管理科學部認定的重要期刊5篇);邀請國外專家到校交流6人次,1人到美國訪問研究1年,2人次到美國和香港參加INFORMS會議和IEEE會議,10人次參加國內學術會議;博士生8人(畢業1人),碩士生10人(畢業8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