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衛上直軍

侍衛上直軍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舊制,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外統之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而上十二衛為天子親軍者不與焉。征伐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衛所軍領之,既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回衛所。蓋得唐府兵遺意。文皇北遷,一遵太祖之制,然內臣觀兵,履霜伊始。洪、宣以後,狃於治平,故未久而遂有土木之難。于謙創立團營,簡精銳,一號令,兵將相習,其法頗善。憲、孝、武、世四朝,營制屢更,而威益不振。衛所之兵疲於番上,京師之旅困於占役。馴至末造,尺籍久虛,行伍衰耗,流盜蜂起,海內土崩。宦豎降於關門,禁軍潰於城下,而國遂以亡矣。今取其一代規制之詳,及有關於軍政者,著於篇。京營 侍衛上直軍(皇城守衛 京城巡捕) 四衛營京軍三大營,一曰五軍,一曰三千,一曰神機。其制皆備於永樂時。

分類,歷史沿革,錦衣衛,旗手衛,

分類

明初在京的衛所基本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侍衛上直軍,亦稱上直衛,由都督、都指揮統領;第二類是五軍都督府統領的在京衛所。還有個別在京的衛,既不隸屬於親軍指揮使司,也不屬於五軍都督府,是一種特殊的衛。

歷史沿革

侍衛上直軍是皇帝與宮廷的侍衛部隊,它是由朱元璋在起義戰爭中設定的拱衛司演變而來。拱衛司設立於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十二月,統領校尉,隸屬大都督府。洪武二年(1369年)定為親軍都尉府,統領中、左、右、前、後5衛軍士,又設儀鸞司隸屬其下。十五年罷都尉府及儀鸞司,改置錦衣衛,設錦衣衛指揮使,統領軍士數額與諸衛相同,之後又經調整,增至侍衛上直軍12衛,均稱上直衛親軍指揮使司,設親軍指揮使。12衛的名稱是:錦衣衛、旗手衛、金吾前衛、金吾後衛、羽林左衛、羽林右衛、府軍衛、府軍左衛、府軍右衛、府軍前衛、府軍後衛、虎賁左衛等。它們各有自己的職掌。

錦衣衛

錦衣衛職掌侍衛、巡察、緝捕、刑獄、鹵簿、儀仗之事。其主官為錦衣衛指揮使,正三品,由勛貴都督統領。衛下設經歷司,掌文移出入;鎮撫司,掌本衛刑名,兼理軍匠(洪武十五年設,二十二年罷);17個所(註:《明史·職官志》說17所,但實際列出的只有12所,即中、左、右、前、後、上中、上左、上右、上前、上後、中後和馴象所。《明會典》卷二八二十八則列為13所,即除《明史》所列外,再加一個親軍所。),分掌全衛之事,各衛分工不同。所設千戶、百戶等官員。
由於錦衣衛負有保護皇帝和宮廷安全之責,所以他們在皇帝活動前必須有所防備,經常四出秘密調查,對於任何人,都有不經外庭法司的法律手續而直接逮捕。如果皇帝有旨要逮捕某人,他們就奉命逮捕並進行審訊,史稱此為錦衣獄或詔獄。至洪武二十年,朝廷因發現治錦衣衛者大多非法凌虐,便下令焚其刑具,出其繫囚,送刑部重新審錄,並規定內外刑獄之事,一律歸三法司審理,錦衣獄被廢止。(資料出處同上)

旗手衛

旗手衛本為旗手千戶所,洪武十八年(1385年)升為旗手衛,職掌大駕金鼓、旗纛,率力士隨駕宿衛。校尉、力士都選民間壯丁充任。校尉專職擎執、鹵簿、儀仗,及駕前宣召官員,差遣幹辦,隸錦衣衛。力士專領金鼓、旗幟、隨駕出入,並守衛四門,隸旗手衛。旗手衛下設5個所。
府軍前衛掌統領幼軍,輪番帶刀侍衛之事。
其餘九衛除巡警京城各門外,還須守衛皇城一面:
南面:金吾前衛、府軍衛、虎賁左衛
北面:金吾後衛、府軍後衛
東面:羽林左衛、府軍左衛
西面:羽林右衛、府軍右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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