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公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特制定《來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來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一、主動公開
根據《條例》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密等不應公開的信息外,公開以下類別的政府信息:
1.機構信息類
2.通知公告類  
3.新聞發布類
4.法規政策類
5.財務信息類
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恩施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或相關政務媒體等途徑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申請獲取縣政府相關信息。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現場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書。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縣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來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根據要求填寫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除可以當場答覆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名稱:來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辦公地址:湖北省來鳳縣武漢大道(原地稅局五樓)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四、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來鳳縣人民政府或縣政府辦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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