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興賓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來賓市興賓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是一家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賓市興賓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 性質:事業單位
  • 所屬地區:來賓市興賓區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國土資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本轄區有關國土資源執法管理方面的聽證及行政應訴事宜;起草本轄區內國土資源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檔案草案。
2.負責對本轄區執行有關土地、礦產法律法規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檢舉、控告;對本轄區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進行查處。
3.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市和本轄區的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本地資源和地籍調查;負責本轄區城鄉地籍管理、土地定級、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
4.負責執行國家土地利用管理政策,負責本轄區鄉鎮(街道)、村用地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國有建設用地供後監測監管及閒置土地查處工作;負責本轄區土地資源和土地市場管理;組織本轄區農用地分等定級。
5.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和地質資料管理;按規定管理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入庫和使用以及減免初審;負責小型以下只能用作普通建築材料的砂、石、黏土的採礦權年度出讓計畫編制和出讓、審批、登記、發證、註銷、延續、變更登記,負責發證礦山的年檢、礦山年檢的初審和出具實地核實意見;負責上級發證的採礦權、探礦權初審;負責調解轄區內的採礦權、探礦權爭議糾紛;負責對本轄區內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進行監察管理。
6.負責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7.承辦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興賓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人員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管理)總數為40人,其中在職33人,退休7人,編外聘用實有人數64人。

內設機構

來賓市興賓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內設有行政辦公室、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督查辦6個職能部門。其中一、二中隊負責處理土地資源方面相關事宜,三、四中隊負責處理礦產資源方面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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