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官吏清廉》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使官吏清廉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使官吏清廉,均其祿厚其俸也
臣聞為國者皆患吏之貪,而不知去貪之道也;皆欲吏之清,而不知致清之由也。臣以為去貪致清者,在乎厚其祿、均其俸而已。夫衣食闕於家,雖嚴父慈母,不能制其子,況君長能檢其臣吏乎?凍餒切於身,雖巢由夷齊,不能固其節,況凡人能守其清白乎?臣伏見今之官吏,所以未盡貞廉者,由祿不均而俸不足也。不均者,由所在課料重輕不齊也;不足者,由所在官長侵刻不已也。其甚者,則有官秩等而祿殊,郡縣同而俸異,或削奪以過半,或停給而彌年,至使衣食不充,凍餒並至。如此則必冒白刃蹈水火而求私利也。況可使撫人字物,斷獄均財者乎?夫上行則下從,身窮則心濫,今官長日侵其利,而望吏之不日侵於人,不可得也。葢所謂渴馬守水,餓犬護肉,則雖日用刑罰,不能懲貪而勸清必矣。陛下今欲革時之弊,去吏之貪,則莫先於均天下課料重輕,禁天下官長侵刻,使天下之吏,溫飽充於內,清廉形於外,然後示之以恥,糾之以刑,如此則縱或為非者,百無一二也。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