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木耳
- 產地名稱:黑龍江省佳木斯市
- 品質特點:大小均勻,舒展少捲曲
- 地理標誌: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農村部第40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8年7月3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產地環境,森林資源,水文情況,氣候情況,地形地貌,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佳木斯木耳耳片碗狀,小根,大小均勻,舒展少捲曲,腹面色黑有光澤,背面有灰白色絨毛。耳片膠質厚,泡發率高,彈性好,顏色鮮亮。乾耳菌香風味濃,鮮耳清香有彈性。
營養價值
佳木斯木耳營養豐富,蛋白質>10%、粗脂肪小於1%、粗纖維>2%,鈣>4800毫克/千克,乾濕比大於1:10。
產地環境
森林資源
佳木斯市下轄6個縣(市)區林業局,31個國有林場,6個國有苗圃,63個鄉鎮林業站,是黑龍江省東部國家重點林區之一。全市林業用地面積55.42萬公頃,有林地面積27.3萬公頃,活立木總蓄積2776萬立方米。全口徑森林覆蓋率18.02%。市屬森林覆蓋率15.8%。全市年生產木材10.8萬立方米。森林植被主要有針闊葉混交林和夏綠闊葉林。
水文情況
佳木斯市內江河縱橫,大小湖泊星羅棋布,河流縱橫,境內共有118條河流;境內有黑龍江、松花江、烏蘇里江三大水系,流域面積超300平方公里的河流25條,超50平方公里的河流130條。佳木斯地區水資源豐富,主要由河流過境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組成。
氣候情況
佳木斯市氣候屬於中溫帶濕潤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夏季溫濕多雨,降雨集中,秋季降溫急劇,晝夜溫差大,歷年平均氣溫2.9℃,平均無霜期128天,平均降水量53.3毫米,全年風向多西北風,平均風速為3.6米/秒。年有效積溫2500℃左右。平均日照時數2525小時,屬北方長日照區域,氣候溫暖,熱量充足,雨量充沛,適宜農林牧副漁業發展。
地形地貌
佳木斯市地處三江平原地帶,地貌類型為山地、低山及丘陵漫崗、平原、低洼地等。平原占54.2%,平原地勢低平,坡度較小。低山占21.7%,向平原過渡狹窄,個別段沒有過渡,形成陡坎相接的地貌景觀。山地起伏,但海拔不高,丘陵占14.5%。其土壤類型豐富且種類繁多,適合木耳生長。
歷史淵源
1912-1990年,佳木斯木耳大規模生產木段時,始種植木耳。
1997年,佳木斯市開啟木耳袋料栽培模式。
2017年,佳木斯市在群英村投資建設了標準化集中育菌基地。
生產情況
2013年,佳木斯市湯原縣共建設木耳百萬袋以上園區14個、50萬袋以上園區14個,黑木耳栽植髮展到1.68億袋。
2017年,佳木斯木耳的地理標誌保護面積為327000公頃,地域內黑木耳生產面積為3000公頃,栽培總量為3.5億袋,年產優質木耳1.5萬噸。
產品榮譽
2018年7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正式批准對“佳木斯木耳”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佳木斯木耳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佳木斯市所轄富錦市、同江市、樺川縣、樺南縣、湯原縣、佳木斯市郊區、東風區、向陽區、前進區總計9個縣(市、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29°29′-135°05′,北緯45°56′-48°28′。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佳木斯木耳分野生和人工種植。人工種植主要有木段和菌袋種植兩種。目前主要以菌袋種植為主。
1 產地環境要求
要求周邊生態良好,水質優良,無有毒有害氣體,環境清潔,光線適宜,通風良好,保溫保濕性能好。產地環境應符合NY/T 5010-2016 無公害農產品 種植業產地環境條件的要求。
2 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
品種選擇是通過選取該地野生耳體,經黑龍江省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組織分離,純化,品種特性分析和抗病性檢測,試種,穩定性測試後擇優選用。實施春耳秋管結合小孔栽培技術,選擇型佳、質優、抗性強的優良品種。
3 生產控制
科學培育菌袋,合理搭配木耳生長所需要的營養、溫度、濕度、酸鹼度、通風(氧氣)、光照六大要素,保障木耳穩產質優。
3.1菌袋製作
(1)拌料裝袋
原料以粗細搭配的硬雜木(闊葉)木屑為主,添加麥麩或米糠、豆餅粉,輔以適量石灰、石膏,水分55-60%。培養料質量應符合NY 5099-2002 無公害食品 食用菌栽培基質安全技術要求&NY/T 1935-2010 食用菌栽培基質質量安全要求的規定。確保無凍料,拌料均勻,菌袋高度20-22 厘米,料重1.2千克±0.05千克。
(2)滅菌、接種
高壓滅菌要求壓力0.12-0.15兆帕,溫度121℃保持2小時;常壓滅菌要求溫度100℃保持8小時-10小時。滅菌後菌袋冷卻至25-28℃,於潔淨環境下接種。
(3)菌袋培養
菌袋在合適溫度下避光培養,保持室內空氣清新。滿袋後可繼續培養15-20天,使菌絲後熟,充分吃料,積聚足夠營養,可選擇場地出耳或低溫儲存。
3.2催芽、掛袋(地擺)
佳木斯木耳生產分為地擺(生態環保)和棚室掛袋(集約化)兩種,在日最低氣溫高於10℃時進行。地擺:栽培場地整床,做畦,床面鋪稻(無公害水稻)草草簾,潤床,撒石灰消毒。菌包開口前用5%石灰水溶液擦洗菌袋錶面消毒,開口數量(120-160),深度0.5厘米。地栽菌袋蓋草簾保溫、保濕,控制溫度在25℃以下,適當通風。棚栽催芽、掛袋時間較地擺提前10天左右,用塑膠布和遮陰網調控溫度、濕度和光照。大棚可防止周邊田地農藥飄移污染,延長生長期30天。
3.3澆水、採收
耳芽生長初期,少澆勤澆,保持耳片濕潤;隨耳芽長大,澆水時間逐步延長。整個出耳期間空氣相對濕度應保持在80%以上;出耳階段溫度以20-25℃為宜。出耳期間適時停水曬袋。木耳八分熟(耳色轉淡,耳片舒展變軟,耳柄收縮,耳根變細,未彈射孢子)採收。採收前一天停水,讓陽光直曬耳片至乾邊。採收方法:采大留小,壓住根部,輕輕擰下子實體,少留耳基,避免殘根腐爛引起雜菌感染和病蟲害;避免粘帶雜質;防止帶出培養料,以保護耳芽和幼耳繼續生長。每次採收後曬袋,促使菌絲復壯積蓄營養。
3.4晾曬、包裝、貯存
採收的黑木耳及時晾曬或烘乾。自然晾曬耳片半乾時將其向中間聚攏,增加晾曬厚度,使耳型圓潤規整。採收的木耳必須及時精選,按採收期和耳型及大小分批,分等級,包裝或裝箱後入乾燥通風庫房貯存,做到單采、單運、單儲。
(1)佳木斯木耳的銷售模式:直接食用、袋裝、盒裝或壓縮加工,在超市和農產品市場銷售。
(2)應保證在收穫、貯存和運輸過程中產品的新鮮度和營養成分,防止在收穫、貯存和運輸過程中受到污染。
(3)採取具有合格供方資格廠家提供的包裝原料。種類包括熱縮膜、玻璃紙、紙盒等。經採購、供銷部驗質驗數。質檢員檢驗產品質量,合格裝箱,出具合格證,由倉庫管理員清點入庫。
(4)生產記錄
佳木斯木耳生產中詳細記錄操作過程和管理措施,全面記載,以備查閱。基地實行備案登記,記錄木耳生產情況、病蟲害發生情況、技術措施、建立木耳生產過程記錄檔案,記載投入品的名稱、使用時間、使用目的、使用方法、使用量、收穫方式、倉儲等。質檢員要作好控制點檢驗記錄。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佳木斯木耳產品符合GB 2763.1-20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和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安全要求:大氣、灌溉水、地面水、藥防執行標準為GB3095-2012-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 5084-2005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3838-200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4285-1989 農藥安全使用標準。
專用標誌使用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和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