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佳木斯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佳木斯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佳木斯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67號),佳木斯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外文名:Jiamusi Civil Air Defense Office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貫徹實施黨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審核城市總體規劃(空間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規劃編制工作。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防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五)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平時對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提出建議,負責制定全市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的落實。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檢查全市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設。
(六)組織管理全市人民防空信息警報建設。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方案,協調利用軍、地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管理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實施人民防空有線、無線電管理。負責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工作。
(七)組織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檢查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負責全市人防指揮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八)監管全市人民防空專項經費和資產,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審核、批覆人防經費預決算,對各縣(市)區人防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九)負責全市人防科學技術研究工作。管理人防專用設備器材的研製、生產、安裝。管理全市人民防空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承擔人民防空軍民融合工作。
(十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佳木斯軍分區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擬訂全市人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編制年度計畫。參與起草規範性檔案工作,對其合法性審查把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資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監管全市人防專項經費、資產,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審核、批覆人防經費預決算,對各縣(市)區人防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市人防系統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機關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人民防空軍民融合工作的綜合協調。
(二)工程管理科。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空間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規劃編制工作,負責人防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監督人防專用設備器材的研製、生產和安裝工作。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設標準工作。負責管理全市直屬人防利用工程消防安全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各類清單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
(三)指揮警報科。制定市本級城市防空襲方案,指導各縣(市)區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及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按綱施訓,負責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訓練,負責全市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普及防空防災知識和技能。負責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負責全市人防戰備數據工程建設。制定應急救援保障方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編制全市人防信息化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統新、續建和改(擴)建項目。負責全市人防通信台、站建設,負責空情預警、訓練演練和業務培訓,負責全市人防通信警報工作。負責全市人防有線、無線通信網管理。管理全市人防信息警報建設標準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與綜合科合署辦公。

行政編制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行政編制14名(含機關黨委編制2名,不含兩委人員編制)。設主任(黨組書記)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科長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副科長3名(含專職離退休管理幹部1名)。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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