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防治大氣污染,市政府決定對市區大氣污染源進行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關於對大氣污染源進行整治的通告
- 頒布時間:2017年3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7年3月31日
- 發布單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東起烏蘇里江街(延長線)、西至雨潤街(延長線),南起中華路(延長線)、北至松花江南岸圍成的區域。
二、整治範圍
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為大氣污染源整治範圍。
三、整治內容
(一)鍋爐。
1.對10蒸噸(7兆瓦)以下(含10蒸噸或7兆瓦)供熱鍋爐實施集中供熱併網改造,淘汰原有燃煤鍋爐。在熱網覆蓋不到的區域可以使用清潔能源(天然氣、輕油、電、液化石油氣、熱泵技術、太陽能等)以及使用專用鍋爐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並配套袋式除塵器進行供熱,取締燃煤供熱鍋爐,待熱網覆蓋後無條件配合併網。
2.對10蒸噸(7兆瓦)以下(含10蒸噸或7兆瓦)生產鍋爐和所有窯爐實施清潔能源改造,或搬遷進入工業園區實行污染集中控制,淘汰原有燃煤鍋爐和窯爐。允許使用生物質成型燃料專用鍋爐並配套袋式除塵器,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淘汰原有燃煤鍋爐。
3.對10蒸噸(7兆瓦)以上鍋爐實施除塵設施改造,煙氣達標排放。
4.對20蒸噸(14兆瓦)以上(含20蒸噸或14兆瓦)的燃煤鍋爐完成脫硫設施建設,對35蒸噸(24.5兆瓦)以上(含35蒸噸或24.5兆瓦)的燃煤鍋爐完成脫硫、脫硝設施建設,煙氣達標排放。
5.對服務業鍋爐實施清潔能源改造或使用移動熱源供應熱水,淘汰原有燃煤鍋爐。允許使用生物質成型燃料專用鍋爐並配套袋式除塵器,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淘汰原有燃煤鍋爐。
(二)堆場。對所有料堆、渣堆實施永久性封閉或建設永久性防風抑塵設施;對10蒸噸(7兆瓦)以上鍋爐的煤堆、渣堆實施封閉或建設永久性防風抑塵設施;對10蒸噸(7兆瓦)以下(含10蒸噸或7兆瓦)鍋爐和所有窯爐的煤堆、渣堆,實施集中供熱併網、搬遷、改造前採取臨時覆蓋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三)建築施工工地。建築施工工地、建(構)築物拆除工地和軌道交通、道路等市政施工工地,在施工現場採取設定圍擋或圍欄、防污垢溢流等措施;對集中堆放的土方、建築垃圾、水泥等採取覆蓋、固化、密閉、綠化等防塵措施;土方作業全部採取灑水降塵等降塵措施;在工地出口設定車輛沖洗裝置,進出工地的運輸車輛採取密閉運輸;對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地面採取硬化處理等防塵措施。
(四)餐飲服務業。飲食服務業全部改造使用清潔能源,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設施,設定獨立煙道高空排放油煙;居民區、休閒娛樂廣場等公共場合禁止進行燃爐燒烤;禁止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五)對水泥、玻璃、焦化等重點行業進行整治,排放大氣污染物達到國家有關標準。
(六)禁止銷售、運輸、使用低質煤炭。
四、整治要求
涉及以上整治內容的單位和個人,按整治要求自行進行整改。燃煤鍋爐於2017年6月30日前整改完畢。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相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
特此通告。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1日
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3〕37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細則的通知》(黑政發〔2014〕1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黑政發〔2016〕8號)檔案精神,我市制定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關於對大氣污染源進行整治的通告》(佳政規〔2017〕 3號,以下簡稱《通告》)。
為使社會各界了解我市《通告》的內容,現就一些政策問題解讀如下:
1.制定《通告》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3〕37號)檔案中下達的工作任務,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為保障宣傳力度,確保完成我市的工作任務,需要以政府通告向整頓對象正式通知整治要求。
2.《通告》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通告》由調整禁燃區範圍、整治範圍,整治內容,法律責任四部分組成,其中整治內容包括整治鍋爐,堆場,建築施工工地,餐飲服務業,水泥、玻璃、焦化等重點行業,低質煤炭6個方面,重點對鍋爐淘汰和整改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3.《通告》的適用範圍和突出特點是什麼
答:佳木斯市禁燃區內涉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所有企事業單位、個體業主及有關人員。
《通告》的下達對違法業主的僥倖心理是一種打擊,對大氣污染源整治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依據,為完成國家、省大氣污染防治任務奠定了基礎。
4.請問如何做好《通告》與現有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相關治理工作的銜接
答:在《通告》發布之前,我市的大氣污染防治主要依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大氣十條)、《佳木斯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實施方案》、《佳木斯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6-2018年)》等相關檔案的要求開展工作,《通告》下達後,對大氣污染源整治範圍進行了進一步擴大,目標更加明確、法律責任更加清晰,突出了我市大氣整治的決心,是開展強制執法的重要保障,是完成燃煤鍋爐淘汰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