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85年1月,前身是合江地區中級法院和佳木斯市中級法院。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人員165名。其中:法官108人,平均年齡44歲,本科以上學歷占89.8%;其他工作人員56人,平均年齡38歲,本科以上學歷占75 %;事業編制10人,平均年齡 29歲,本科以上學歷占3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 區位:佳木斯市前進區
  • 地址:佳木斯市保衛路330號
  • 郵政編碼:154002
  • 聯繫電話:0454-8620500
  • 成立時間:1985年1月1日
  • 全院人數:165人
  • 院長姓名:王保中
院情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院情簡介

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85年1月,前身是合江地區中級法院和佳木斯市中級法院。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人員165名。其中:法官108人,平均年齡44歲,本科以上學歷占89.8%;其他工作人員57人,平均年齡38歲,本科以上學歷占75 %;事業編制10人,平均年齡 29歲,本科以上學歷占30%。年均辦案13000餘件。

機構設定

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立案庭(與信訪辦公室合署辦公)、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少年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與賠償委員會合署辦公)、審判監督第一庭、審判監督第二庭、執行局(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綜合科)、司法警察支隊、技術室(司法鑑定中心)、辦公室、政治部(設幹部科、宣傳科、綜合科)、司法行政與財務裝備管理科、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研究室(與審判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

法院建設

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把握執法辦案第一要務,踐行司法為民,加強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為本市經濟社會良好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審判工作有新發展。組織開展庭審、合議、裁判文書、案件質量“四評查”活動,加強流程管理和質效評估通報,推動審判質量提升。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殺人、搶劫、綁架等刑事犯罪,維護了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嚴格執行《減刑假釋工作實施方法》,採取裁前公示、重大案件聽證審理等措施,增強減刑假釋案件工作透明度。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結合的少年審判方針,推行緩刑犯家長監管責任制度,引入心理評估干預機制,開展未成年緩刑犯社區矯正工作,對少年犯依法適用緩刑,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發揮民事審判疏導和化解功能,民商事案件調撤率76%,力求案結事了人和。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行政案件和解撤訴率41.2%,有效促進了官民和諧。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積極開展涉農合機構、涉勞動報酬、涉政府機關執行積案專項清理活動,執結標的額6.6億元,保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二是隊伍建設取得新成果。積極開展司法作風建設年活動,集中開展改進司法作風教育活動,提高司法工作水平。開展崗位練兵,通過庭審觀摩、裁判文書評比、書記員技能競賽、專業知識考試等活動,促進法官能力提升。加強教育培訓,對全市法院247名幹警進行兩大訴訟法專題培訓,組織全市法院171人參加上級培訓。加強文化建設,通過講法制課、開座談會、提供法律諮詢等方式,開展“送法進軍營、進校園”活動,省雙擁辦予以轉發。嚴格落實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切實改進會風、文風和調研工作,厲行勤儉節約,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嚴抓機關風紀,成立審務督查室,不定期抽查並通報,機關工作作風明顯好轉。三是基層基礎建設取得新成效。中院各業務部門積極開展對下業務指導,規範同類案件裁判尺度。各基層法院根據審判工作需要,不斷進行裝備更新,為提高審判工作效率奠定了堅實基礎。全面加強警務保障工作,不斷提高司法警察的業務技能和執法能力,保證了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順利進行。

所獲榮譽

近年來,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被省法院評為“全省優秀中級法院”、“全省審判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被省精神文明辦重新命名為“全省精神文明單位標兵”;湧現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全省法院先進集體”、“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省優秀法官”、“全省法院辦案標兵”等多個先進集體和個人。

地理位置

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