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遺教經施行敕》是唐代李世民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佛遺教經施行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世民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佛遺教經施行敕
往者如來滅後,以末代澆浮,付囑國王大臣,護持佛法。然僧尼出家,戒行須備。若縱情淫佚,觸塗煩惱,關涉人間,動違經律,既失如來元妙之旨,又虧國王受付之義。《遺教經》者,是佛臨槃所說,誡勸弟子,甚為詳要。末俗緇素,並不崇奉,大道將隱,微言且絕,永懷聖教,用思宏闡。宜令所司,差書手十人,多寫經本,務在施行。所須紙筆墨等,有司準給。其官宦五品已上,及諸州刺史,各付一卷。若見僧尼行業,與經文不同,宜公私勸勉,必使遵行。
作者簡介
李世民(599—649)隴西成紀人,政治家、軍事家、書法家、詩人。是唐朝的第二位皇帝——唐太宗,武德九年(626)繼位,改元貞觀,勵精圖治,開創了歷史上的“貞觀之治”,為後來全盛的開元盛世奠定了重要的基礎,將中國傳統農業社會推向了鼎盛時期。在位期間,重文教,是唐初文學事業的實際組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