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岡縣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開展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

《佛岡縣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開展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是佛岡縣人民政府於2015年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岡縣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開展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
  • 實施地區:佛岡縣
佛岡縣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開展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
根據《市政府2015年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和《中共佛岡縣委、佛岡縣人民政府關於分解2015年全縣中心工作任務的通知》(佛委辦〔2015〕11號)的要求,為做好我縣2015年十件民生實事之“在全縣4個農貿市場和1個較大型超市開展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工作,提升縣城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下稱“農貿市場、超市”)的硬體建設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力保障廣大民眾食品質量安全,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的目標,積極推進農貿市場、超市的硬體建設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農貿市場、超市的食品安全準入、檢測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標
按照清遠市政府的要求,於2015年10月前完成縣城4個農貿市場、1個較大型超市(詳見附屬檔案2)的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
三、組織領導
(一)成立領導小組。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以下簡稱“兩化”)工作,成立佛岡縣農貿市場和超市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屬檔案3),負責我縣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食品安全“兩化”建設的組織實施。
(二)職責分工。
1.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我縣農貿市場和超市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擬定農貿市場和大型超市食品安全“兩化”建設工作方案及標準;指導各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食品安全“兩化”建設工作方案的實施。聯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工作進度進行檢查、督促;編輯簡報,通報全縣農貿市場和大型超市食品安全“兩化”建設工作情況;負責組織和參與迎接市對農貿市場和超市食品安全“兩化”建設的考核驗收。
2.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農貿市場硬體升級改造,在升級改造的同時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有關標準。參與迎接市對我縣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食品安全“兩化”建設的考核驗收。
3.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對農貿市場、超市實行商事登記,向符合條件的經營者核發營業執照,對其經營範圍和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確認市場開辦者、場內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參與迎接市政府對我縣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食品安全“兩化”建設的考核驗收。
4.縣財政局。負責落實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完成食品安全“兩化”建設工作經費和通過驗收合格後的獎勵資金髮放,做好資金監督、績效管理。參與迎接市政府對我縣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食品安全“兩化”建設的考核驗收。
5.縣科技和農業局。負責指導農貿市場食品(食用農產品)檢測室的技術指導工作;指導農貿市場、超市經營者對入場食品(食用農產品)進行日常檢驗檢測;做好食品(食用農產品)標識管理工作。參與迎接市政府對我縣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食品安全“兩化”建設的考核驗收。
6.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加強對農貿市場、超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整治取締農貿市場、超市周邊占道經營、亂擺賣行為。參與迎接市政府對我縣農貿市場和較大型超市食品安全“兩化”建設的考核驗收。
7.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負責農貿市場內環境、衛生消毒及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導。
8.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照有關職責對農貿市場、超市的計量器具和計量行為、食品加工工具、食品包裝容器等進行監督管理。
9.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縣供銷社和石角鎮政府。負責落實農貿市場的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督促經營主體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落實農貿市場食品安全“兩化”建設各項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建設標準。原則參照《清遠市農貿市場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標準》、《清遠市商場(超市)食品安全規範化建設標準》(見附屬檔案4、5)執行。
(二)申報、驗收。按照《清遠市農貿市場和超市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申報驗收辦法》的要求(見附屬檔案6),由縣農貿市場和超市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於2015年9月對農貿市場和超市進行抽查和督導,2015年10月組織有關部門對農貿市場、超市進行初評,最後迎接市的檢查驗收。
(三)資金支持。建設資金以農貿市場、超市主辦者投資建設為主,政府以“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補貼和獎勵標準:市級財政對完成並驗收合格的農貿市場、超市給予一次性2萬元/個獎勵,縣級財政也相應給予一次性2萬元/個獎勵。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5年3月至4月)
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宣傳發動。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推進工作要求,確定建設單位,各相關單位大力宣傳推進農貿市場、超市食品安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相關單位的參與積極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至8月)
建設單位按照工作要求進行自查自糾。縣推進農貿市場、超市食品安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業務指導,提出整改意見。2015年10月底前,建設單位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任務,達到清遠市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食品安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標準。
(三)檢查驗收階段(9-10月)
縣推進農貿市場、超市食品安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工作組,對建設單位進行初評。建設單位按初評情況進行查漏補缺,進一步整改,迎接市的檢查驗收。
(四)總結階段(11月)
推進農貿市場、超市食品安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完成後,市、縣對農貿市場、超市食品安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進行總結表彰和推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農貿市場、超市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是一項民生實事工程,列入了市、縣2015年十件民生實事之一,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建設工作。有關單位要提高責任意識,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按時完成任務。
(二)加強監管,確保質量。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職,加強對農貿市場和超市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檢查、指導和督促,確保農貿市場、超市按時、按質、按標準完成建設任務。
(三)加強督查,掌握進度。為及時掌握農貿市場、超市建設情況,縣農貿市場和超市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建立定期檢查、督辦、通報制度。各成員單位指定一名聯絡員,負責每季度第一個月的2日前將上個季度工作進度情況報縣農貿市場和超市食品安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加強管理,最佳化環境。按照要求整治農貿市場、超市周邊商鋪擺買;整治農貿市場、超市周邊流動攤販,營造良好的經營氛圍。
(五)完善機制,鞏固成果。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清遠市農貿市場暫行管理辦法》和《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範》規定,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加強對農貿市場、超市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建立完善農貿市場、超市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鞏固建設成果。
各農貿市場、超市業主要按照“誰開辦、誰負責”原則,加強場內分類分區、環境衛生、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檢驗檢測、信息公示等治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加強人員培訓,落實食品安全規範管理的要求,建立長效機制,推進綜合整治,構建衛生整潔、環境良好、食品安全、服務到位的經營秩序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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