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岡縣校園足球實施方案

佛岡縣校園足球實施方案

根據中央關於推動中國足球事業發展的有關精神,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足球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務院頒布的《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精神,進一步促進我縣青少年校園足球的整體發展,結合我縣學校足球工作實際,特制定佛岡縣校園足球實施方案。

佛岡縣校園足球實施方案
根據中央關於推動中國足球事業發展的有關精神,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足球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務院頒布的《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精神,進一步促進我縣青少年校園足球的整體發展,結合我縣學校足球工作實際,特制定佛岡縣校園足球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關於加強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的意見》(體青字〔2013〕12號)、《教育部等6部門關於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的實施意見》(教體藝〔2015〕6號)、《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遠市校園足球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辦〔2015〕47號)為指導,將校園足球作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突破口,逐步擴大校園足球規模,提高校園足球發展水平;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營造“陽光體育、快樂足球”的校園足球理念;以校園足球為載體,培養學生的足球興趣,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讓足球成為青少年學生終身受益的體育鍛鍊方式之一,促進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和德智體全面發展,推動我縣青少年足球運動健康發展。
二、總體目標
力爭到2017年,全縣設立7所校園足球推廣學校,創建2所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建好9個校園足球場(7人以上場),培養9個以上足球教練員,組建9支校園足球隊伍,吸引至少2萬名青少年學生參加各級各類校園足球活動(見附屬檔案2)。
三、主要任務
(一)大力推進校園足球普及
根據《全國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基本標準(試行)》(附屬檔案5)和《廣東省校園足球推廣學校基本標準(試行)》(附屬檔案6)指導縣內校園足球試點學校建設,綜合考慮區域分布、學段銜接等因素,做好整體謀劃和布局,發展一定比例的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和推廣學校,並大力發展一批縣級校園足球推廣學校,充分發揮校園足球示範和引領作用。到2017年,我縣中國小校園足球推廣學校不少於學校總數的30%。各學校以要年級、班級為基本單位組建校園足球隊,因地制宜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校園足球訓練活動和比賽,提高我縣校園足球的普及水平。
(二)深化教學改革,實施足球課程教學
以“循序漸進、普及知識、培養興趣、健康快樂”為基本要求,有計畫地逐步把足球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納入中國小(中職學校)的體育課程。力爭到2017年,校園足球推廣學校遍及全縣各中國小校,全縣三分之一的中國小校開設足球課。引導廣大青少年學生愛足球、玩足球、懂足球、練足球。
(三)健全競賽體系,完善校園足球賽制
以市的校園足球聯賽為主導,通過賽制設定讓各學校代表隊有更多的參加比賽、鍛鍊隊伍的機會。每年組織一次縣級校園足球賽事,並引導青少年學生參加經教育部門認可的各類社會(或企業)舉辦的公益性足球比賽和足球活動。校園足球項目推廣學校和特色學校要積極引導和組織學生組建足球隊,做到班級、年級和學校有足球隊,每月有比賽,人人有機會參與。通過各類足球比賽和活動激發廣大青少年學生參加校園足球活動的熱情,培養對足球運動的興趣愛好,逐漸掌握和提高足球運動技能。縣教育、體育部門要組織好校園內的足球聯賽,教育局和體育局指導學校組織開展好班級、年級和跨校之間的比賽和交流活動,逐步形成賽制穩定、等級分明、銜接有序、遍及校園的競賽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機構,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縣長為組長,教育、體育、發改、財政、文廣新、共青團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佛岡縣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屬檔案1)。
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校園足球的巨觀指導、統籌協調、綜合管理。教育部門負責做好校園足球發展規劃,落實足球課程開設和課外足球活動時間,完善教學、訓練、競賽體系建設等工作;體育部門負責對校園足球的指導,在足球教練員、裁判員培訓、訓練指導、競賽組織及條件保障等方面,為校園足球發展提供支撐和服務;財政部門負責落實校園足球經費保障,用於校園足球的比賽、培訓以及基本工作條件建設;發改部門負責協助教育部門制定佛岡縣校園足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機制建立的意見和建議;共青團負責廣泛發動青少年積極參與校園足球活動,將校園足球工作融入共青團的建設之中,使廣大青少年充分認識開展校園足球的重要意義,自覺積極地投入到活動中去;文廣新局負責校園足球的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各種形式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力推動校園足球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形成政府主導、學校主體、社會參與、家庭和媒體支持與配合的校園足球發展新格局。
各足球特色學校要相應成立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設立機構,制定工作計畫,並於2015年10月底前將領導小組名單及工作計畫報佛岡縣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保障經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
縣財政設立校園足球專項經費,扶持全縣校園足球活動的開展,對開展足球項目推廣學校、足球特色學校、足球傳統項目學校和承擔各級校園足球參賽任務的學校,給予政策傾斜和經費支持。體育部門要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園足球發展的力度,每年從彩票公益金額中安排一定資金,資助校園足球學校,專項用於人才培養和開展足球競賽活動。積極倡導全社會支持校園足球事業的發展,鼓勵企業、社會團體、足球愛好者,從財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給予贊助和支持。充分發揮學校自身的協調和統籌的能力,採取多渠道保證經費的支持,以此不斷加大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的經費保障力度。
(三)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加強督導檢查
學校校長是開展校園足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排1名分管副校長具體負責校園足球工作,足球特色學校應配備不少於1名專職體育教師。按照分類指導原則,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和機制,定期對足球傳統項目學校、足球特色學校、足球推廣學校進行專項督導和評價,並邀請社會各界及家長委員參與,及時總結和交流工作經驗,不斷提升校園足球的質量。
(四)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足球師資力量
有效整合資源,充實校園足球教師和教練員,切實加強足球師資隊伍建設。從2015年起,積極推薦和選撥優秀體育教師參加國家、省舉辦的足球教練等專項培訓,並積極組織人員參加市級組織的對體育教師進行足球教學、訓練和裁判的專項培訓。每個校園足球項目推廣學校和特色學校要配置1名以上專職足球教師,負責開展足球教學、指導學生足球隊訓練、組織學生足球賽事。要切實解決校園足球師資不足問題,可聘用優秀退役運動員外,也可在社會上聘用具有足球專業知識技能,且對足球充滿熱情的人士承擔校園足球課餘訓練、球隊教練、比賽裁判和賽事組織等工作;也可聘請現役運動員、教練員和足球專業的大學生擔任學校的足球指導員,充分調動各方面支持、參與我縣校園足球推廣工作的積極性。
(五)加大校園足球場地建設
足球特色學校和足球推廣學校100%建設有適合學校條件的足球場地,完全滿足學生訓練競賽及課堂教學的需要。力爭通過3年的努力,我縣70%以上的中國小校建設有符合學校實際的足球場地,基本滿足學生訓練競賽及課堂教學的需要。通過委託授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分利用學校放寒、暑假時機,推動學校體育場地低價或免費向社會開放,建立學校和社會對場地的共享機制(相關規定見附屬檔案3)。
(六)建立健全“百隊進百校”和校園足球夏令營活動機制
積極參加恆大足球學校倡導、市教育局牽頭的“百隊進百校”活動,挑選13所中國小與恆大足球學校足球隊自願結對,開展結對合作,在開展校園足球教學、足球訓練管理、競賽體系建設、運動員互動交流、教練員和裁判員培訓、優秀專業教練員進校園等方面實現有效銜接。落實“陽光體育,快樂足球”的重要理念,從2015年起,相關學校積極參加市教育局每年與恆大足球學校共同舉辦足球夏令營活動。
(七)健全學校體育工作安全管理機制
各學校要加強校園足球安全教育,制訂學生校內外足球活動和競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園足球意外傷害應急管理機制,健全學校安全管理機制,最大限度降低學校組織體育活動的風險,解除校長、教師、家長的後顧之憂。
(八)大力宣傳推廣足球文化,營造校園足球文化氛圍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加大校園足球宣傳力度,營造社會各界關心校園足球、熱愛校園足球、支持校園足球的良好氛圍,建立和完善全社會關心、支持校園足球的全員參與機制,形成校園足球文化育人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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