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岡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擬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岡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行政區域:佛岡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隸屬:佛岡縣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加強人口規模腿嬸嘗、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協調工作。
(六)擬定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
(七)制定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促進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質,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數量,執行國家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規範和落實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使用與發放。
(八)監測全縣朵腿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承擔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騙阿講息化建設。
(九)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十)協同有關部門編制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經費預、決算,安排有關的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和擬定分配方案,管理、監督社會撫養費及計畫生育相關經費的使用,監督、審查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十一)聯繫縣計生協會等有關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要決定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工青婦、財務管理、教育培訓、黨群葛欠、紀檢監察、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
擬定人口和乎堡備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方法的規範性檔案;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承埋兆茅擔聯繫縣計畫生育兼職單位的具體工作。
(三)規劃、信息與科學技術服務股
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分析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研究提出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重大問題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與信息工作,配合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組織實施《佛岡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組織實施經常性檢查及年終考核工作;負責為縣政府提供各項工作表彰獎勵以及“一票否決”的計畫生育考核評估依據;研究和完善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
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法規,規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參與實施省的科研課題,組織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檢查指導計畫生育手術常規的落實;擬定並推動實施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做好以技術服務為重點的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愛滋病防治工作;指導、檢查、督促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鑑定和治療;組織實施病殘兒醫學鑑定和計和促店紙劃生育手術併發症醫學鑑定工作;聯繫縣計畫生育服務站和縣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工作。
(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工作規劃和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推動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法規,規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參與實施省的科研課題,組織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檢查指導計畫生育手術常規的落實;擬定並推動實施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做好以技術服務為重點的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愛滋病防治工作;指導、檢查、督促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鑑定和治療;組織實施病殘兒醫學鑑定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醫學鑑定工作;聯繫縣計畫生育服務站和縣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工作。
(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工作規劃和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推動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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