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是佛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金融領域的法律法規,負責擬訂本市金融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進行監管,配合對區域性股權市場、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實施監管,配合對大宗商品、環境權益、智慧財產權交易場所實施監管,配合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等實施監管。
(三)統籌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工作。牽頭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織各類金融風險化解工作,維護地方金融穩定。參與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整頓規範金融秩序。
(四)推動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服務全市金融業發展。促進銀行信貸市場、多層次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發展,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統籌推進區域金融中心、功能區建設,負責金融招商工作。
(五)統籌發展普惠金融,培育和發展“三農”“小微企業”等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普惠金融產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精準扶貧。
(六)開展金融對外合作交流,深化區域金融合作。統籌協調市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金融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七)引導推動企業對接和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再融資等資本運作工作,協助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指導、協調企業債券發行和資產證券化等相關工作;培育產權交易、股權交易市場等區域性金融市場。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市金融工作局應圍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範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任務,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解決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配合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強化地方金融監管,消除監管盲區和監管空白,提高防範處置金融風險能力,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完善地方金融服務體系,加快金融強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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