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商會名稱為“佛山市進出口商會”。英文譯名:FoshanChamber of Commerce of Importers & Exporters。本商會成立於2002年7月,是經佛山市民政局批准的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和對外經濟合作的企業、社會團體及貿易界人士自願參加組成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行業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進出口商會
- 外文名:FoshanChamber of Commerce of Importers & Exporters(FSCCIE)
- 成立時間:2002年7月19日
- 商會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同華西二路10號7樓
章程,事會成員,會長單位,執行會長單位,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商會聯繫方式,商會地址,
佛山市進出口商會是經佛山市民政局批准,受佛山市商務局、佛山市貿促會、佛山市工商聯等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業務指導。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和對外經濟合作的企業、社會團體及貿易界人士自願參加組成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行業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本商會自2002年7月19日正式掛牌成立,現定址於佛山國融大廈。
會員包括佛山紡織品進出口有限公司、佛山市集晟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南海輕工業品進出口有限公司、廣東天耀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市永盈企業有限公司、佛山粵融投資有限公司等200多家在省內外、國內外有較大知名度和影響力的企業。
2016年,針對現今外貿形勢,佛山市進出口商會舉辦了《佛山市進出口商會跨境電商大講堂(第一期)》,旨在幫助眾多佛山傳統外貿企業擁抱“網際網路+”,打造一條“走出去”的“綠色通道”。
同年,佛山市進出口商會連同衛浴潔具、家居建材、家具、青商會、照明六大商協會,在泰國成立了中國-東協自貿區“一帶一路”合作聯盟,並與泰中羅勇工業園簽訂合作備忘錄,推動該園成為佛山投資泰國的重要目的地。
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本商會名稱為“佛山市進出口商會”。英文譯名:FoshanChamber of Commerce ofImporters & Exporters。
第二條 本商會是經佛山市民政局批准的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和對外經濟合作的企業、社會團體及貿易界人士自願參加組成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行業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商會的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政府的法律、法規、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對佛山貨物、技術進出口貿易和國際服務貿易活動進行協調。指導、諮詢、服務,鼓勵公平合法競爭,維護正常的對外經濟貿易秩序和企業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本商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佛山市民政局的指導和監督管理;接受佛山市貿促會等有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和支持。
第五條 佛山市進出口商會會址設在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同華西二路10號7樓。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 佛山市進出口商會的主要職能和會務是: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對外貿易的方針、政策,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代表會員企業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外貿發展的政策性意見和建議,為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決策和制定有關政策的依據;
2、在政府和企業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密切會員與海關、稅務、檢驗檢疫、工商、銀行、保險、法律、外經貿管理等有關部門之問聯繫,為企業在業務運作中獲取有關信息和政策性支持提供服務;
3、接受全國性行業進出口商會指導,結合國際國內市場的發展變化,對進出口商品價格及經營活動進行協調指導;協調解決會員之問的進出口貿易糾紛,促進行業自律;維護正常的進出口經營秩序和會員的共同利益;
4、組織會員企業就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傾銷、補貼和保障措施指控進行應訴或制定應對措施,維護國家利益和保護會員的正當權益;
5、組織會員參加國內外舉辦的交易會、專業展覽會和展銷會;組織會員進行國內外市場考察、調研,推銷、貿易洽談和技術交流;協助會員申辦出境手續;協助會員開展出口商品宣傳、介紹、貿易促進等活動;
6、為企業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許可登記備案,對外經濟合作項目。申領各項外貿單證、專利商標註冊、維護智慧財產權以及蒐集主要進出口商品國際市場信息和金融信息等業務提供“一條龍”的諮詢服務;
7、組織會員參加國際性專業會議、學術會議,開展與世界各國和地區同行業組織的聯繫、交流信息,建立合作關係;
8、出版商會刊物,舉辦各類研討會、培訓班;積極開展各項專業培訓、研討、諮詢、信息交流等業務;組織會員企業進行業務交流,改善經營管理;
9、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分企業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凡擁護本會章程,有入會意願的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獲得外經貿部門核准的外經貿經營資格,從事外經貿業務的各類企業,均可申請成為佛山市進出口商會企業會員;從事進出口業務活動的團體、事業單位可申請成為團體會員;對進出口業務熟悉、學術上有專長的貿易界知名人士,經聘請可成為個人會員。
第九條 企業會員和團體會員的入會程式是: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理事會或秘書處討論通過;
3、由理事會或其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
3、優先得到本會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和給予的協助;
4、對本會的工作提出建議、進行監督;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和有關規定;
2、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3、配合和支持本會開展有關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理事會或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連續兩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l、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和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5、審議會員提案;
6、決定其他重大事宜;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根據需要可聘請榮譽會長、名譽會長和高級顧問及顧問;
11、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也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主要職責是:
1、代表理事會行使職權;
2、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並向其報告工作;
3、根據本會章程,組織有關活動;
4、召集定期的或臨時的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常務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半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4、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6、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能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三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怍、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本會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講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於續。本商會的會計年度為l月1日至12月3I日。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會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 5天內,經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有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二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施行。
事會成員
會長單位
佛山紡織品進出口有限公司
執行會長單位
佛山市集晟科技有限公司
副會長
廣東天耀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廣東省南海輕工業品進出口有限公司
廣東明仕進出口有限公司
佛山市索卡爾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中匯盈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佛山市金徽五金實業有限公司
佛山市楷達進出口有限公司
佛山運龍泰進出口有限公司
佛山市源錦貿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永盈企業有限公司
佛山市斯維特進出口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區西樵偉泰紡織品原料經銷部
佛山市貿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常務理事
佛山市健怡果投資有限公司
理事
佛山市博合貿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迦盛經貿有限公司
佛山市壹佰芬食品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廣上不鏽鋼有限公司
佛山市存盛進出口有限公司
佛山市東欣經貿有限公司
商會聯繫方式
佛山市進出口商會以“對佛山貨物、技術進出口貿易和國際貿易活動進行協調、指導、諮詢、服務,鼓勵公平合法競爭,維護正常的對外經濟貿易秩序和企業會員的合法權益”為宗旨,通過在政府和企業之間及行業內部搭建相互溝通、交流學習的橋樑和紐帶。
商會地址
商會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同華西路二號10號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