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學技術局是佛山市政府部門,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等。
佛山市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和佛山建設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及促進科技發展、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等方面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推進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全市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市級科技管理平台,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畫項目(專項、基金)並監督實施。負責部門預算執行,制定分管資金分配使用方案。承擔資金支出進度、績效管理工作。
(四)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編制市重點領域科技研發計畫並組織實施。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主動對接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五)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推進全市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推動科技創新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發展,促進科技創新創業。
(六)牽頭組織實驗室建設,推進基礎和套用基礎研究工作。負責健全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全市研發機構體系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基地與平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七)負責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八)擬訂科技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牽頭推進本市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相關工作。推動參與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
(九)擬訂市重點引進外國和港澳台專家工作計畫、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和港澳台優秀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和聯繫服務機制,承擔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創新團隊計畫,推動高端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
(十一)負責省科學技術獎的推薦提名工作。負責推動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