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法制局

佛山市法制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吳文志任市法制局局長。

組織介紹,組織檔案,

組織介紹

根據《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佛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佛發〔2009〕13號),設立佛山市法制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組織檔案

一、職能調整
(一)將市人民政府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職責劃給市監察局。
(二)提高政府法律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加強和完善市政府法律顧問室的工作。
(三)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依法規範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發布行為。
(四)加強推進和指導全市依法行政、維護社會和諧、服務改革發展方面的職能。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指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建議,承擔向省人民政府及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擬訂、修改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負責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法律審核,對市人民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負責代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及市人大常委會報送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備案,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監督指導全市規範性檔案審查、審核及清理工作,依法糾正違法制定或者發布規範性檔案的行為。指導全市規範性檔案清理、編纂工作。
(三)負責省交辦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徵集意見和整理上報工作,反饋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情況,並提出修改和補充意見的建議。
(四)承擔行政執法監督的責任。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審核行政執法隊伍主體和人員的執法資格,做好《行政執法證》核發、監督使用和執法人員法律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和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處理工作,協調部門之間在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過程中產生的矛盾和爭議,根據授權辦理市人民政府實施的行政處罰。
(五)辦理向市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應訴事務,監督、指導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六)負責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事務。承辦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重大契約審核及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涉法事務,指導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民事訴訟事務。
(七)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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