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縣教育體育局是佛坪縣政府部門,負責全縣民辦教育的綜合管理、設立、審批、審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坪縣教育體育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教育體育改革和發展規劃、教育體育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協調和管理,規劃全縣教育布局和結構最佳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及教研教改,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四)指導全縣學校、幼稚園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法制教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教育等工作。
(五)負責全縣民辦教育的綜合管理、設立、審批、審核工作。
(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執行國家教師資格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在核定編制總量內,提出增減調劑教職工編制意見,統籌最佳化使用;負責全縣教師調配、聘用、交流、考核、評優樹模、獎懲、退休、撫恤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教師培訓;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學校領導班子進行考察任免、管理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七)統籌管理教育經費,編制下達教育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管理教育專項資金;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學生資助的政策和管理辦法;監督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域內外對我縣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
(八)負責全縣教育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推進信息技術教育套用。
(九)負責全縣學校各類招生考試工作,指導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十)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規範、標準,指導推廣國語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依法、依規或授權開展督政、督學和教育監測評估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對全縣各類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負責系統內信訪、防範邪教等工作。
(十三)指導全縣學校、幼稚園後勤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指導民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定期公布全縣國民體質狀況;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五)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研究確定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完善訓練體制,推動體育項目普及,發現和向上級輸送體育人才;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六)加強對健身氣功活動的開展及設立站點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本系統黨的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改革、發展、創建工作。
(十七)負責辦理教育體育行政許可事項和教育體育行政執法。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