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豐林,現任山東省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科科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佘豐林
- 職務:山東省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科科長
主要事跡,所獲榮譽,
主要事跡
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佘豐林聞令而動,第一時間沉到基層市場監管所,深入疫情防控一線,參與各項防控措施的制定,為關閉農村集貿市場、活禽宰殺監管、企業防疫措施監管、哄抬物價等疫情防控重大問題提供了大量有價值的法律意見,保障了全系統的疫情防控在法治軌道上平穩運行。
2018年底,泰安市市場監管局組建後,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特種設備監管執法領域點多、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社會各界對履職盡責標準認識不一,工作人員擔心被問責的情緒蔓延。佘豐林緊扣執法風險這個敏感點、痛點,堅持把中央鼓勵大膽擔當的精神作為落腳點,積極探索“雙隨機一公開”“網際網路+監管”等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改革舉措與執法責任的關係,明確提出“無因果關係免責”的基本原則,減少了困擾基層人員的思想壓力,為市場監管總局出台行政執法責任制相關檔案提供了基層樣板。
為在機構改革後形成統一的執法模式,他起草分工方案,理順日常監管與支隊執法的體制機制;為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他以法治政府示範創建為抓手,下發《執法監督意見書》,責令整改發現的問題,倒逼行政檢查、執法公示、信息公開等內容規範化;為解決基層簡易程式案件規範難、行政處罰重複蓋章簽字等問題,他製作基層常用多發輕微違法行為簡易行政處罰文書模板,在網上辦案系統引入電子簽名、電子公章,大大提高了行政執法效率,受到了基層執法人員的普遍歡迎。
在推進開具《無違法記錄證明》工作改革過程中,佘豐林從2014年開始反覆宣傳解釋市場監管部門已經主動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信息,較早實現了工作方式由民眾自己跑辦向政府部門發函徵詢調取的轉變,減少了人民民眾為了證明來回跑路的現象,提升了人民民眾的滿意度。
先後撰寫了《法治工商建設的現狀問題及對策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法治基礎建設課題研究》《行政執法如何保護證人》《行政執法使用電子簽名有關問題研究》等多篇理論文章。
所獲榮譽
曾先後榮獲“山東省工商系統三等功”、“泰安市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當選“2016年度全國工商(市場監管)系統優秀法治人物”。
2020年,入圍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