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義清,男,漢族,1970年9月出生,江蘇連雲港人,大學學歷,1988年12月參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連雲港市灌雲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2021年7月30日,據連雲港市紀委監委訊息,何義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義清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蘇連雲港
- 出生日期:1970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雙開處理,
人物履歷
1988年12月至2007年8月,歷任灌雲縣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
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任灌雲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2010年8月至2016年3月,任灌雲縣人民法院楊集法庭庭長;
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任灌雲縣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審判庭庭長;
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灌雲縣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庭長;
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灌雲縣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庭長、一級法官;
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任灌雲縣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法官;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任灌雲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法官;
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灌雲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法官;
2019年11月,任灌雲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法官。
2021年5月被免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4月8日,據連雲港市紀委監委訊息,何義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理
2021年7月30日,據連雲港市紀委監委訊息,灌雲縣委批准,灌雲縣紀委監委對何義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義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單位名義索取財物;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
何義清身為中共黨員、司法工作人員,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縣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何義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