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岳兩次還金

何岳兩次還金

本文選自《金陵瑣事》,南京掌故筆記。明周暉撰。8卷。明萬曆三十八年(1610)刻。周暉(1546~?),字吉甫,號漫士,又號鳴岩山人。上元(今南京)人。諸生。隱居不仕。博古洽聞,多識往事,馳譽鄉里。早年與朱之蕃等結白門詩社。卒年80餘。有詩集《幽草齋集》(已佚)、曲論《周氏曲品》等。《金陵瑣事》有4卷,續和再續4卷,另有《瑣事剩錄》8卷(一作4卷)。書前有作者自序和焦竑所作引。專記明初以來金陵掌故,上涉國朝典故、名人佳話,下及街談巷議、民風瑣聞。周暉交遊廣泛,老而好學,所記信而有徵,如海瑞事跡、倭寇犯南京等皆可補正史之缺。故該書歷來備受學者重視。初刻本今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岳兩次還金
  • 外文名:暫無
  • 拼音:he yue liang ci huan jin
  • 選自:《金陵瑣事》
  • 編撰者周暉
  • 年代:明代
  • 別名:畏齋兩次還金
原文,譯文,注釋,中心主旨,文學常識,文言知識,寫作手法,啟發與借鑑,

原文

秀才何岳,號畏齋。曾夜行拾得銀貳百餘兩,不敢與家人言之,恐勸其留金也。次日攜至拾銀處,見一人尋至,問其銀數與封識①皆合,遂以還之。其人慾分數金為謝。畏齋曰:“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此數金乎?”其人感謝而去。
又嘗③教書於宦官家,宦官有事入京,寄一箱於畏齋,中有數百金,曰:“俟他日來取。”去數年,絕無音信,聞其侄以他事南來,非取箱也。因托以寄去。
夫畏齋一窮秀才也,拾金而還,皆猶可勉;寄金數年,略不動心,此其過人也遠矣!

譯文

秀才何岳,自號畏齋,曾經在夜晚走路時撿到200餘兩白銀,但是不敢和家人說起這件事,擔心家人勸他留下這筆錢。第二天早晨,他攜帶著銀子來到他撿到錢的地方,看到有一個人正在尋找,便上前問他,回答的數目與封存的標記都與他撿到的相符合,於是就還給了他。那人想從中取出一部分錢作為酬謝,何岳說:“撿到錢而沒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東西了,(我連這些都不要),又怎么會貪圖這些錢呢?”那人拜謝而走。
他又曾經在做官的人家中教書,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將一個箱子寄放在何岳那裡,裡面有幾百兩銀子,(官吏)說:“等到他日我回來再來取。”去了許多年,沒有一點音信,(後來)聽說官吏的侄子為了別的事情南下,但並非取箱子。(何岳)得以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帶回官吏那兒。
畏齋只是一個窮秀才,見到了金子還給主人,短時間內還可以勉勵自己不起貪心,但暫存金子很多年,一點兒也不動心,這一點遠遠超過了很多人。

注釋

  1. 不敢與家人言之中的之:代詞,這件事。
  2. 封識(zhì):封存的標記。
  3. 遂:於是,就。
4.利:形容詞作動詞用,貪圖。
5.嘗:曾經。
6.俟(sì):等待。
7.聞:聽說。
8.暫猶可勉:短時間內還可以勉勵自己不起貪心。
9.過:超出。
10.略不:一點也不,絲毫不。
11.金:銀子。
12.宦官:官吏。
13.旦日:第二天早上。
14.尋:尋找

中心主旨

拾金不昧歷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文中敘述了窮秀才何岳兩次還金的故事,表現了何岳的高尚品格,至今仍有教育意義。

文學常識

選自《金陵瑣事》作者 周暉

文言知識

1.釋“俟”。上文“俟他日來取”中的“俟”,指等待、等候,句意為等待往後有一天來拿去。又,“俟吾於城南”,意為在城南等候我;“俟無人而盜之”,意為等候沒人的時候把它偷走了。
2.釋過。上文“此其過人也遠矣”中的“過”,指超過,句意為這表明他的品德遠遠地超過別人。至於它指“經過”,那是容易理解的。但孟浩然詩《過故人莊》中的“過”,不指經過,而是指“拜訪”,題意為拜訪老朋友的村莊。又,“故人病篤,特過之”,意為朋友病重,特意去拜訪他。它又指“過錯”,如“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行,人皆見之”,意為君子的過錯像太陽月亮般運行,所有人都看得到它。
3.宦官。宦官有兩張含義。一指太監;二指官吏。
4.用四個字概括何岳兩次還金的事:路不拾遺,拾金不昧,寄金不拾。

寫作手法

敘議結合。上面一段記載,先敘述何岳兩次還金,表明何岳品格高尚,最後一句議論,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作者強調一個“窮”字,意在進一步突出他“過人”的品質,可謂一字立骨。

啟發與借鑑

品德高尚端正的人是對非分之財不會動心的。
最後一段有一字起點睛之效:
因為拾金不昧與寄金不昧足以表現何岳的人品,儘管“窮”,在重金面前不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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