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宗海

何宗海,寧夏中衛人。1974年畢業於中衛縣宣和中學,1987年畢業於西北第二民族學院(現北方民族大學)漢語言文學系,1996年畢業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函授)專業,1998年畢業於南京大學哲學系研究生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宗海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寧夏中衛
  • 畢業院校:西北第二民族學院
簡介,主要經歷,

簡介

。現為江蘇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公務員,無職稱。他沒有從事過教育,也沒有對教育做過深入的研究,卻在中國大力鼓吹教育產業化,撰寫的《教育產業化》、《教育產業化之我見》等文章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對中國的教育制度產生惡劣影響。

主要經歷

1974.1在寧夏中衛下鄉。1976.11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歷任戰士、連指導員、團宣傳股長、陸軍第19野戰軍軍事檢察院及寧夏軍區軍事檢察院檢察員等職務。1988.1專業地方工作,歷任中共銀川市委宣傳部辦公室主任、銀川市精神文明辦常務副主任、銀川市政工人員職稱評定辦公室主任等職務。1995.1歷任國家級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長、社會事業局(教育局)局長等職務。
在學術方面的主要作品及危害∶
先後發表《壯士建功豈止在沙場》(《共產黨人》雜誌1988年第2期)、《藍天裡飛來個企業家》(《中國廠長經理報》1988年8月)等報告文學。
2003年,主編出版家長學校教材《親職教育指南》(台海出版社)。
2004年以來在教育等領域裡的研究成果及論文主要有:
《中國現代教育產權制度》;
《教育的屬性》;
《科舉制在唐朝的變異及其對後世社會的影響》;
《中國教育:我們還能承受多少壓力?》;
《中國私學的起源及其發展脈絡》;
《十大教育新課題考量新一任教育部領導的新作為》;
《從高校債務危機看中國教育制度缺失和管理失誤》;
《中國高考:三十年來得與失》等。
巨觀經濟管理方面的主要論著有:
第四產業論》。
政治及歷史文化方面的主要論著有:
《西方民主:想說愛你不容易》;
《黃河改道與連雲港五大文化遺產》等。
“教育產業化”之我見
何宗海
從本世紀初開始,“教育產業化”問題就成了教育發展的熱點問題,爭論不休。去年以來似乎有了結果。官方明確表態:“旗幟鮮明、堅決反對‘教育產業化’,不僅教育部要反對這個觀點,政府和民眾都要反對,這樣‘教育產業化’才會沒有市場。……教育部旗幟鮮明反對教育產業化,教育產業化是與教育公益性原則相違背的。”[1]
“教育產業化”果真如此可怕嗎?
產業一詞的涵義,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產業是指對土地、財產等有形物質的擁有。廣義的產業是指所有從事生產和服務的職業,其中包括有形產品(工農業等)的生產和服務、無形產品(精神文化等)的生產和服務等。
教育的產業性是教育的物質屬性的客觀特徵。是指教育作為一種產業,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對經濟發展具有長遠推動作用;通過教育投入,可拉動教育經濟成長,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功能和特性。“教育的產業屬性是從20世紀初以來逐漸提出的,是與工業經濟的發展、知識經濟的出現,以及教育內容和教育模式的變化緊密相關的。同時,也應看到教育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結構群體,具有多重性、類別性、動態性和交錯性。教育的屬性並不是單一的,它既有傳統觀念的社會公益屬性,也具有產業屬性,但兩者並不對立。”[2]
在經濟學上,產業特徵的基本要素包括市場需求產業資本、產業產品、產品質量、成本核算、社會經濟效益、價值規律等。教育行業之所以可稱之為產業,是因為教育具有產業要素的基本特徵:一是教育有可競爭的市場需求。二是教育有專屬的行業資產。三是教育有專門的物質產品。四是教育有排他的質量品牌。五是教育有獨立的經濟運行機制。六是教育發展必須遵循市場價值規律(特殊教育除外)。教育除了具備以上產業特徵外,還集中表現出對相關的有形產品和文化精神等無形產品的生產過程,能夠獲得社會經濟效益的特性。教育是生產知識的產業,是生產科技的產業,是生產人力資本的產業。教育的產業屬性,說到底就是教育的市場經濟屬性。
什麼是產業化?產業化的理論定義,是指某種產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以行業需求為導向,以實現效益為目標,依靠專業服務和質量管理,形成的系列化和品牌化的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是一種在市場經濟規律支配下所形成的規模經營的機制。產業化的基本特徵:一是面向市場;二是行業優勢;三是規模經營;四是專業分工;五是相關行業配合;六是“龍頭”帶動、配套服務;七是市場化運作。新時期教育產業化機制的形成,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代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客觀需求和必然趨勢,是套用而生的一種市場經濟運行架構,是市場發展趨於成熟的重要標誌。教育產業是不是形成了“產業化”,實行不實行“產業化”,是一個不以個人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市場經濟規律所決定的客觀事實。有人卻膚淺地理解為教育產業化“就是把上學讀書當商品,明碼實價,或者不明碼實價地賣”。還有人認為“實行市場化運作,就是主張學校賣資產,賣學生”。其實,教育產業化跟“公平的社會分配製度”以及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沒有直接關係;產業化是教育產業在市場發展中所表現出來的自然屬性,受市場經濟規律支配;公益性和公平性是國家在制定公共政策時要解決的均衡發展的問題,受公共政策導向制約。中國教育的根本問題不在於教育是否產業化。“事實上,教育產業化在國際上已成潮流,西方國家已經把教育當作產業來運作。據加拿大的測算:招收留學生除了學費收入外,還會相應地增加住宿、餐飲、旅遊等方面的收入,每招收兩名留學生就相當於給本國帶來一個就業機會。澳大利亞的教育通過產業化並致力於向世界各國開拓市場,現已成為國內名列第三的支柱性產業”[3]。
這些年,我們的教育主管部門就社會上出現的一些新的教育思想傾向和探索性的教育行為事實提出了許多“反對”意見,並多次行使了“叫停”權力。國家法律法規是否賦予了教育主管部門行使這些權力的職能,我們姑且不論。有些事情的真相還沒弄清楚(或弄清楚了,但不是自己所期望的狀態),就急於明確表態或叫停或反對。是構想,當年“鳳陽小崗村農民大包乾”、“傻子瓜子”現象一出現,如果不是認真調研分析,科學判斷,適時引導,而是憑主觀感覺,人云亦云地“叫停”,中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到今天會是什麼結局?難怪劉道玉先生在接受《同舟共進》記者採訪時感慨“現在教育領導部門已沒有明白人了”。
教育產業化具有公私分明的特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教育產業正經歷著多元的潛移默化的轉變,傳統意義上的公私屬性變得越來越不穩定、越來越不清晰。關於教育的公私性問題,近年來在理論界引起了不少爭論,爭論的焦點集中在教育產品的供給方式和財政來源。教育是公辦還是民辦,是否由市場生產和分配,並不取決於它的自然屬性,而是取決於它的社會和政策屬性。政策制定者既可以推動教育市場化,也可以擴大教育的非競爭性非排他性,如通過擴大義務教育辦學範圍、擴大辦學規模和擴大招生等,增加教育的社會覆蓋面和受益面。公私分界不是所有制形式,也不是市場和非市場化的生產形式。
通常,人們習慣於按所有制屬性來界定教育的公私屬性。由此產生許多認識上的問題。首先分界線模糊。私是公的對立面,某學校是個人投資興辦的,其產品及服務就完全屬“私”的,某學校是國家投資興辦的,其產品及服務就完全屬“公”的。其次,現實生活中,基於產品經濟屬性的公私區分,教育資產權屬界限模糊。第三,忽視了公共產品的多元性。如果公辦學校意味著國有或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所有,公共產品只能由公辦學校生產,那么,民辦學校就只能生產私人產品?用所有權來界定公私屬性,容易把教育看作是公共的和國家的事情。
教育產業化的內在動力是功利性。教育的功利性,是指人通過教育、受教育受益的特性和由讀書學習、增長知識而產生的功效性和利益性。現實的人在其社會生活中的行為和思想,必然要受到功利道德觀念影響。中國傳統的功利思想提倡功利與道德的有機結合,至今還用“功德無量”來評判一個人的功利價值。在中國,教育功利性的價值還具有“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深遠歷史影響。“功利”一詞,在現代中國教育文化中又被賦予了“攀附權貴、沽名釣譽,見風使舵,好游權貴”的另一層含義,多指以自我為中心的、為私利而不擇手段的思想或作為,是為貶義。作為一種人文價值觀念,中國傳統的功利思想有著悠久的文化歷史和豐富內涵。我國古代偉大的教育家孔子認為,“最大的善的行為事實就是實現民順國安。故孔子的全部學說始終都是在強烈的功利思想的觀照之下闡釋的。無論是仁愛思想,還是忠、孝、信、禮、義等等道德規範,隨處可見其功利思想的痕跡。可以說,正是具有這種功利色彩,使孔子的儒學理論與後世所謂正統的重義務恥功利的儒學思想有著較大的區別”[4]。
西方功利主義,又稱為功用主義或樂利主義,是指以行為的目的和效果衡量行為價值,以實際功效或利益作為道德評判標準的倫理學說。該學說認為:有助於產生快樂的行為和事物便是好的,反之則是壞的,這便是其功利原則。這一理論觀點與孔子的功利思想在內涵方面有著超越時空的一致性。
教育產業化的物質基礎是投資。教育投資,反映在社會日常經濟生活中,往往被認為是一種“拉動內需”的消費現象。在過去一個時期,人們習慣於把“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消費支出”作為同一類消費支出作統計,“教育消費”成了“教育支出”的代名詞,頻繁地出現在報刊雜誌和網路媒體上,與住房、汽車消費相提並論。有人藉此說,“中國‘教育消費時代’到來了”。
理論經濟學上,投資是指涉及財產的累積以求在未來得到收益的行為,其中也不排除教育和受教育的支出。消費則是人類通過消費品滿足自身欲望的一種經濟行為。教育支出的性質不符合消費的理論定義。人力資本理論認為:教育屬於一種人力資本投資。教育可以提高個人的知識、技能以及勞動生產率,從而在勞動力市場上可以獲得更高的收入。如果僅僅單方面地把家庭為教育的支出看作是消費,消費者可以看作是家長和學生,那么,公共財政長期以來對教育的大量支出,用“教育消費”來解釋,誰是消費者呢?
教育支出是一種特殊的投資,這種特殊性符合投資的一般特徵:投入是為了產出;支出具有明確的目的性——在未來獲取價值(或經濟上的,或精神上的)回報。無論是公共投入還是個人投入,教育支出都不具備“通過消費品滿足自身欲望”的消費特點,由誰願意拿錢買“十年寒窗”或“十二年死記硬背”來“消費”呢?教育投資的特殊性還表現在具有明顯的投入與產出特性。
教育消費”的觀念對教育的發展構成的深層次的負面影響,往往被人們忽略了。用“消費觀念”理解教育,教育成了一種消費品,一種奢侈品;淡漠了教育的市場屬性和社會責任,成了富人尊貴身份的另一種象徵。用“投資觀念”解讀教育,會更為積極地彰顯教育的客觀屬性,促進教育事業的良性發展。上海人智慧地稱教育支出為“發展型消費”,其含義中明顯包含了“投資”的成分。
當然,無論是把教育看作是投資,還是看作消費,其性質都不是固定的,往往則表現為投資本身就是消費或消費本身就是投資。教育投資教育消費之間的關係會隨著時空的轉換和公共職能條件的轉換而轉換。比如今天的學生明天成了教師、醫生或工程師、國家公務員等。
教育的擔子有多重?教育投資從哪裡來?常常聽到有人以教育的公益性為理由,強調“教育供給不足”。很明顯,這種“教育供給不足”的真實期冀,是對公共財政的一種無止境的、無標準的、無規範的要求,認為包辦教育是政府天經地義的責任和義務。這是計畫經濟體制下分配觀念的後遺症。對於整個教育來講,“供給”不僅僅是指國家財政的“專供”,還應當包含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海內外慈善機構和個人捐贈以及每個家庭為供孩子上學的投入。教育投入是“全民投入”,是整個社會的“全方位”投入。目前存在於中國教育的“供給不足”並不是政府、社會和家庭的物質供給不足,恰恰是教育觀念的“供給不足”,教育制度的“供給不足”,教育政策的“供給不足”,教育布局的“供給不足”和教育供給方式的“供給不足”。這使得教育的公益性在某些方面有所失效。
教育僅僅靠政府扛著是不夠的,不合理的,不科學的。在社會經濟多元化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民營經濟的比例會越來越大。隨著城鄉人民民眾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共財政對教育的投入會越來越“捉襟見肘”,“教育供給不足”的呼聲會越來越高。怎么辦?適時制定相對開放穩定的公共政策,實現教育投資的社會化,公眾化,國際化,多元化,最大限度地吸納社會資金投資教育,實現教育產業的良性運行,是促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由之路。教育需要產業化發展,一方面,可以有效減輕教育給政府及公共財政構成的壓力,滿足多層次的教育需求,使其他社會事業與社會經濟保持持續平衡的和諧的發展態勢;另方面,有助於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制度體系,完善市場機制,教育事業發展的後勁會更足,前景會更好。
教育產業化需要良好的市場環境來經營。經營教育,是實現教育產業化的有效工具。教育既然是產業,就必然具有經營的功能,會遇到“盈虧”的問題。教育需要市場化的運作模式,需要經營。從法律意義上說來,學校(包括各類具有法人資格的教育培訓機構,不區分公辦、民辦等所有制形式)是教育主體。從事教育經營是學校或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專有職能和職責。投資者(包括政府)不能成為直接的教育主體,即便是在公辦學校參與市場競爭的情況下,也應如此。這是由教育的行政性(政、事分開)和市場競爭的公平性法則(政府具有對市場的管理和主導職能)所決定的。教育投資者,尤其是政府,不充當“教育主體”,不直接參與教育經營,有利於從巨觀上體現教育的公共性,比如教育發展規劃、教育公共政策的制定實施,教育發展方向的把握,重大教育問題的處置等;有利於維護教育的公益性,對教育的公共投入及使用,目的性更為明確,操作性更強;有利於掌控教育的公平性,實現教育供給方式的轉變,遠離“壟斷教育市場”的嫌疑;有利於正確行使教育行政管理職能,高屋建瓴地掌控教育市場動態,以“裁判員”的身份審視評估教育,引領教育發展方向,而不是以“經營者”的身份袒護著公辦學校同民辦學校爭市場份額,與民爭利。
當前的現實情況是,在具有競爭性的教育市場上,一方面,政府是市場的主導者,是行使著教育資產所有權的“大股東”,掌控著代理人(教育局長、校長)就如何使用、經營和處置教育資產苦心經營;通過逐年的公共財政預算投入,要求代理人(教育局長、校長)如何使教育資產保值增值。另方面,政府在努力辦好義務教育、不斷擴大受教育面的同時,也以市場主導者的強勁優勢擴大著教育市場的受益面,占據著教育市場的絕對份額,導致了公平競爭法則的嚴重失衡。
建立現代教育產權制度是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當務之急。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現代產權制度是一種權、責、利高度統一的制度,產權主體歸屬明確和產權收益歸屬明確是現代產權制度的基礎;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是現代產權制度基本要求;流轉順暢、財產權利和利益對稱是現代產權制度健全的重要標誌。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後期,我國工業經濟改革在加速向市場化轉軌的過程中,將公有企業的所有權轉讓給企業的經營者和職工。各地政府這樣做的根本原因,不僅僅是用所有權激勵經營者,更在於尊重這樣一條經濟規律:在競爭性市場上,只有“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才可能有效地控制經營者的行為和企業的經營風險
在現階段,我國的教育市場機制很不健全,教育產業經營處於“猶抱琵琶半遮面”的狀態。一方面,計畫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產權歸屬體系依舊牢牢控制著教育市場,公有教育資產的權、責、利權屬關係不清晰,不統一,嚴重製約著教育產業經濟的良性發展;另方面,在教育產業政策不開放的帷幕下,寄生著一個龐大的自成體系的、既吃“教育皇糧”又吃“教育市場”的“準教育階層”,他們中的許多人占據著國家教育行政事業單位編制,舉著“公辦學校”甚至“教育廳、局”的牌子,既不做教育教學,又不做教育科研,職責是專門為教育“服務”的:有教育後勤、教育交通、教育補習、教育旅遊、教育出國、教育保健和教育“三產”等等。把教育市場糟蹋得不成樣子。“國家應進一步創造環境及條件,像重視與支持企業改革那樣,積極按照市場與教育運行規律,徹底改革國供皇糧辦學校嚴重缺乏市場競爭機制的辦學體制”[5]。
教育市場盼望著政府能夠根據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在建立健全現代教育產權制度的基礎上,制定一套完備的公平競爭的實施規則,使得政府的教育行政代理人(各級教育局長)和公共教育資產的經營代理人(教育資產理事會或董事會及學校校長)都能夠在實施規則中找到自己的法定位置,採取得力的措施來經營公共教育資產,政府就能夠按照程式和規則規範教育局長、教育資產經營者的行為,使他們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不缺位,不越位。
應逐步轉變那種把“公共教育”理解為“政府的教育”的傳統觀念。要讓“公有教育資產”成為“公共教育資產”(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真正成為客觀的“市場客體”,成為市場的經營對象,實現教育經營權的平等競爭獲得,而不是依靠政府行政權力控制,指派代理人“看管”教育。
參考文獻:
[1]《中國教師報》2006年3月10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02年度教育行業分析報告》;
[3]龐振超《教育產業屬性的彰顯》;
[4]余仕麟《孔子功利思想辨析》;
[5]楊賀元《論我國教育經濟的發展現狀、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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