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學智(江蘇省寶應縣安宜鎮衛生計生助理)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何學智,男,漢族,1962年4月出生,江蘇寶應人,中專學歷,1992年9月參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寶應縣安宜鎮衛生計生助理。

2018年6月1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

2018年6月20日,涉嫌濫用職權罪被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學智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蘇寶應
  • 出生日期:1962年4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歷任原沿河鄉計生辦辦事員、計畫生育服務站站長、政府計生助理,原沿河鎮環保助理、工業助理,安宜鎮經貿三產助理、工業助理;
2010年8月任安宜鎮工業助理兼任郭莊村黨支部書記
2015年5月兼任郭莊村黨總支書記;
2016年3月任安宜鎮人口和計畫生育助理兼任郭莊村黨總支書記;
2017年4月至今任安宜鎮衛生計生助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6月1日,經中共寶應縣委批准,寶應縣紀委縣監委對寶應縣安宜鎮衛生計生助理何學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經查,何學智在擔任寶應縣安宜鎮郭莊村黨(總)支部書記期間,違反組織紀律,採取弄虛作假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違反廉潔紀律,違規領取報酬;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集體資金和公款被他人侵占和貪污,數額巨大;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挪用集體資金;在拆遷安置工作中,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寶應縣紀委常委會縣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何學智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8年6月20日,寶應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的寶應縣安宜鎮衛生計生助理何學智涉嫌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寶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寶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寶應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1年7月,被告人何學智在擔任寶應縣安宜鎮郭莊村黨支部書記職務期間,明知該村村民李某某不符合拆遷安置條件,仍以郭莊村名義為李某某出具虛假材料,並簽訂虛假協定,致使李某某違規獲得安置房,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