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喬新

何喬新(1427年-1502年)字廷秀,號椒丘,又號天苗。江西廣昌旴江鎮人,何文淵第三子。明代大臣。景泰五年(1454)中進士,後拜刑部侍郎。孝宗嗣位,萬安、劉吉等忌喬新剛正,出為南京刑部尚書。未幾,復代杜銘為刑部尚書。孝宗弘治元年(1488年)正月,吏部尚書王恕舉薦為刑部尚書,弘治四年八月(1491年)辭官歸里,辭官後杜門著述。弘治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503年1月19日)卒,年七十六歲。正德十一年(1516年),追贈太子太保,次年追諡文肅。

基本介紹

  • 本名:何喬新
  • 字號:廷秀、椒丘、天苗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江西廣昌
  • 出生時間:1427年
  • 去世時間:1502年
  • 諡號:文肅
人物生平,替母守喪,陝晉賑災,直言相諫,晚年生活,軼事典故,不受贈禮,篤志好學,歷史評價,家族成員,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替母守喪

父親何文淵,是永樂十六年(1418年)進士。授御史職,歷任山東巡按、四川巡按、刑部右侍郎,督察兩淮鹽稅、吏部左侍。而景泰年間代宗的易儲詔書中“父有天下傳之子”語出自文淵,有人傳言朝廷下令逮捕文淵,其父自縊而死。
時年何喬新已考中景泰五年(1454年)進士,任南京禮部主事,回鄉奔喪。同鄉人曾任侍郎的揭稽曾經師從文淵,而與何喬新兄弟不和,他就誣奏文淵死實際是由於被諸子逼迫而自殺,又逼嫁父親愛妾。何喬新也揭發揭稽任巡撫時曾經舉薦黃,並且代為起草易換皇儲疏。兩人都被受審。文淵妾為此斷指,為何喬新兄弟訴冤,官司得以緩和。英宗也以揭稽所犯之事先前已赦免,就釋放他不再問罪。事完以後,何喬新又為母親守喪,守喪期滿,改任刑部主事,調任廣東司郎中。錦衣衛兵犯法,何喬新按律處理,一點也不寬恕。都指揮袁彬托他辦事,何喬新執意不從。袁彬發怒,派人找誣告他的把柄,一無所得。由此何喬新名聲大震。

陝晉賑災

成化四年(1468年),他調升福建副使。所轄壽寧的銀礦被非法開採,聚眾千餘人,到處劫掠,何喬新募兵出去,擒獲其首領。福寧豪族尤氏殺人,出入帶著保鏢和武器,拒捕二十年。福清薛氏經常出海與異國商人做生意,事發後,策謀叛亂。都被何喬新捕捉殺掉。福安、寧德銀礦很久就無礦可開,有關部門仍徵收礦稅,很多百姓以致破產。何喬新出來說話,減稅三分之二。興化百姓自洪武初曾向官府租用耕牛,直到這時每年仍要求納租稅,喬新上奏予以免除。清流、歸化里界於沙縣、將樂之間,依恃地勢險要,而不交賦稅,何喬新告訴都御史設定歸化縣,此地百姓才開始受到約束。何喬新調升河南按察使。河南發生大饑荒,按舊例,救濟借貸到秋季為止,何喬新說:“秋季,是說可以依靠秋收,今年秋季能依靠嗎?”於是救濟到第二年麥熟才停止。都御史原傑到南陽招撫流民,帶何喬新前去協助。以前,項忠驅趕流民過頭,流民一聽說原傑到了,更是躲進山谷。何喬新親自前往招撫,登記簿籍的有六萬多戶。升任湖廣右布政使。荊州百姓為徭役所苦,何喬新驗實人口貧富,分為九等,使百姓得到好處。
成化十六年(1480年),何喬新被提升為都察院右副御史,巡撫山西。邊地軍民總是出塞伐木捕獸,他說:“這些人一旦遇到敵人,必定泄露邊防情況以求生都是敵賊的嚮導。應該不許擅自出塞,有違犯的罪及守將。”憲宗下詔同意。敵人侵犯邊塞,何喬新同參將支玉在灰溝營設埋伏,擊斬大量敵人,升左副都御史。
年成不好,何喬新奏免雜稅以及戶口鹽稅的十分之四。他彈劾僉事尚敬、劉源拖延調查審判,請求皇帝命令天下審判官員,案件拖延半年以上的要論官員之罪。憲宗稱好,立即下詔。召何喬新任刑部右侍郎。山西發生嚴重饑荒,出現人吃人的慘劇。何喬新受命前去賑濟,求活三十萬多人,安置十四萬戶流離失所的人家。回朝,正逢發生安寧宣撫使楊友想奪嫡弟播州宣慰使楊愛的爵位,而誣告楊愛有異謀的事件。何喬新前去調查,與巡撫劉璋一起洗清楊愛的冤屈。楊友被削官安置他府,播州人於是相安無事。

直言相諫

孝宗即位,萬安、劉吉等憎恨喬新剛直正派,將其調到南京任刑部尚書。沿江的蘆洲全被宦官侵占,假託給皇帝備辦進用之費,何喬新被調離朝廷,宦官懷恩覺得這事不公平。一天因事到內閣中說“:新君登位,應當任用正直的人,為什麼調走何公?”萬安等無話可說。不久刑部尚書杜銘被罷免,眾人都認為應由何喬新代替,而劉吉代替萬安任首輔,始終憎恨何喬新,許久不以他補任刑部尚書。改年號為弘治後,採用王恕的舉薦,才召何喬新代替杜銘。何喬新奏道:“舊制,派遣官員調查案情,以及實行逮捕,必須攜帶詳細批文,到所在官府驗察後才執行。近來只用一般傳帖而不合符契。應該恢復舊制,以防矯詐。”孝宗立即批准了。這時劉吉仇視正直人士,頻繁製造大案件,何喬新一律依據法律糾正。劉吉愈加仇恨他。幾次尋找藉口削去何喬新俸祿。成化二年(1489年)夏季,京城大水,何喬新請求撫恤受災人家,又考慮到刑法失平,奏陳律文當變更的幾件事,劉吉一概加以阻攔而不實行。大理丞官職缺人,御史鄒魯圖謀升遷此官,而何喬新推薦郎中魏紳。時逢何喬新舅家與鄉人打官司,鄒魯即誣告何喬新接受賄賂包庇舅家人。劉吉從宮中取旨將其舅家人下詔獄,何喬新於是上疏要求返鄉。不久,追根究底終歸拿不出證據,鄒魯因誣告被停發俸祿,也同意何喬新退休。

晚年生活

罷歸後,巡按江西御史陳詮上奏:“何喬新始終保持節操,中間只有接受親戚送禮之嫌疑,而被勒令辭官,這樣進退不明的處理實在可惜。請前往調查,如該官無病則予以任用,如有病就加以慰勞,以留存對故舊的恩惠,保全進退的節操。”孝宗不答應。後來朝廷內外許多官員上疏推薦何喬新,孝宗始終不再起用。成化十五年(1503年)何喬新去世,終年七十六歲。
江西巡撫林俊彭韶及何喬新請求賜諡號,吏部也提出此請求。孝宗下旨令呈報何喬新退職的原因,給事中吳世忠說“:何喬新的學行、施政辦事都很不錯,忠誠,勤奮,剛正耿直,年齡越大越如此。御史鄒魯挾私仇誣告他,他一詞不辯,坦然退職歸鄉,閉門著書,少與人來往,士大夫沒有誰不讚賞他的品行。正德十一年(1516年),廣昌知縣張傑又為何喬新說話,才贈封何喬新為太子太保,準予其子襲何喬新官爵。第二年賜諡號文肅。

軼事典故

不受贈禮

何喬新在淮西視察的時,巢湖縣令閻徽年青時從師於文淵,就贈喬新金幣。何喬新不收,閻徽說“:這是為我師祝壽的。”何喬新說“:你要為我父親祝壽,通過他人送給父親可以,通過我送給父親則不行。”終究不接。福建市舶宦官死了,鎮守者將其資財分送三司,獨有何喬新堅持不收。不得已,送交國庫。辭官在家時,楊愛遣使贈送厚禮,並且獻做棺材的上好木料,何喬新堅決不收。

篤志好學

何喬新十一歲時,隨父在京城居住,修撰周旋來訪,何喬新正在讀《通鑑續編》。周旋問他“:此書比起《綱目》在取材和對人物評價上有什麼不同?”何喬新回答“:呂文煥向元朝投降而不寫叛變,張世傑投海殉國不說是死節;曹彬包拯之死不寫其官職,而記述伏羲、軒轅多采怪誕,似乎不恰當。”周旋大為吃驚。長大成人之後,博覽群書,聽說有珍奇的書總是借來抄,積累三萬餘函,都是經他自己校讎,著述甚多。不大與人來往,氣節與彭韶相投,學問與丘濬談得來而已。

歷史評價

明史·列傳第七十一》:“恕揚歷中外四十餘年,剛正清嚴,始終一致。所引薦耿裕、彭韶、何喬新、周經、李敏、張悅倪岳劉大夏戴珊章懋等,皆一時名臣。”
《明史·列傳第七十一》:“喬新性廉介,觀政工部時,嘗使淮西。巢令閻徽少學於文淵,以金幣饋。喬新卻之。”
吳世忠:“何喬新學行、政事莫不優,忠勤剛介,老而彌篤。”

家族成員

父親:何文淵。
五世孫:何源,萬曆初,為刑部右侍郎,亦有清節。

史籍記載

《明史·列傳第七十一》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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