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容積率

住房容積率

住房容積率具體是指在城市規劃區的某一宗地內,房屋的總建築面積與宗地面積的比值,分為實際容積率和規劃容積率兩種。通常所說的容積率是指規劃容積率,即宗地內規劃允許總建築面積與宗地面積的比值。容積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強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價水平的差異。因此,容積率是城市區劃管理中所採用的一項重要指標,也是從微觀上影響地價最重要的因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住房容積率
  • 定義:總建築面積/宗地面積
  • 分類:實際容積率和規劃容積率
  • 作用:反映地價水平
計算公式,特性,影響因素,具體表現,

計算公式

房地產項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全部建築面積(或者說總建築面積,包括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築物)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總的用地面積)之比,計算公式為:總建築面積÷總用地面積×100%
例如:總用地面積10000平米,總建築面積18000平米,則建築容積率就是1.8 。
一般來說,高層住宅容積率不應該超過5,多層住宅不應該超過3,但是有些項目因為成本原因做不到。當建築物層高超過8米,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特性

(一)容積率表達的是具體“宗地”內單位土地面積上允許的建築容量。宗地是地籍管理的基本單元,是地球表面一塊有確定邊界、有確定權屬的土地,其面積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綠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設施用地等。容積率只有在指“宗地”容積率的情況下,才能反映土地的具體利用強度,宗地間才具有可比性。
(二)容積率(R)、建築密度(C)與層數(H)之間有一定關係。建築密度是指在具體“宗地”內建築物基底面積宗地面積之比。當宗地內各房屋的層數相同,且對單個房屋來說各層建築面積相等時,三者之間的關係可表示為:R=C·H,此種情況下,建築層數與容積率成正比例關係。
(三)容積率可以更加準確地衡量地價水平。人們購買土地使用權的目的是為了對土地進行開發,建設房屋。 房屋的單方開發成本=房屋單方造價+樓面地價+稅+費 樓面地價=宗地總價/宗地內允許總建築面積=土地單價/容積率 因此,樓面地價比單位地價更能準確地反映地價的高低。
樓面地價=土地總價÷規劃建築面積 =土地單價÷規劃容積率
規劃建築面積=土地面積×容積率
(四)容積率存在客觀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況下,提高容積率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但建築容量的增大,會帶來建築環境的劣化,降低使用的舒適度。為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相協調,城市規劃中的容積率存在客觀上的最合理值。

影響因素

影響地價的因素很多,雖然各因素影響地價的途徑各不相同,但其作用機制可抽象概括為兩個方面:一是通過影響土地收益來影響地價,二是通過影響土地供求關係影響地價。收益機制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土地供給經濟剩餘量,市場供求關係使地價相對經濟剩餘量產生波動,決定了土地供給的經濟剩餘量的分配,使地價的變化趨於複雜化。容積率對地價的影響規律,同時受收益機制和市場供求關係的作用,總體說來,區位條件愈優越,地價水平愈高,供求矛盾愈突出,土地規劃控制愈嚴格,容積率對地價的影響程度愈大。

具體表現

通過影響土地供求關係影響地價。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遵循“報酬遞增遞減規律”
在一定的技術經濟條件下,土地純收益會隨著土地投資的增加而出現由遞增到遞減的特點。作為城市建設用地,容積率對地價影響的報酬遞增遞減規律表現在:在建築密度一定時,容積率的增加,主要引起房屋層數的增多,隨房屋層數的增多,開始時由於基礎工程費及地基處理費的分攤,單方造價降低;當層數達到一定值時,就需要加固基礎、增加電梯、加強抗震等,單方造價由下降轉為上升,而單方售價則由於建築容量的增大造成的建築環境質量下降而呈遞減趨勢。當單方售價等於單方造價時,土地收益達到最大,土地價格也達到最高,此時的容積率為最經濟容積率。若繼續增大容積率會因單方售價低於單方造價而使土地投資收益開始下降,地價也隨之開始下降。如(圖一),MC為單方造價,MR為單方售價,某一容積率L時的地價是該容積率下的總收益(DCGF面積)減掉投資者資本、勞力的正常利潤,剩餘部分即為地價。當容積率等於M時,單方造價等於單方售價,土地開發的邊際收益為0,總收益(DCNF面積)達到最大,地價達到最高,M為最佳容積率。超過這個容積率,地價開始向反方向變化,隨容積率提高而下降。
(二)對地價作用程度與城市規模成正相關關係
首先,城市規模大,土地集約化利用程度高,地價總體水平高,樓面地價占房屋單方開發成本比例高,通過降低樓面地價來降低房屋單方開發成本效果明顯,而小城市土地集約化利用程度低,地價總體水平低,房屋開發單方成本主要受房屋單方造價影響,通過降低樓面地價降低房屋開發單方成本效果不明顯,而且房屋層數達到一定數值後若繼續增加層數會增加單方工程造價;另外,大城市有比較系統的城市規劃資料,土地開發受規劃控制比較嚴,而小城市規劃控制一般不嚴格,容積率的確定往往具有隨意性,許多地方沒有容積率這個指標限制,或有,但控制不嚴,而且有的地方政府為樹城市形象,往往鼓勵建築物向空中發展,愈高愈好,容積率在這些小城鎮缺乏實際操作意義。所以,城市規模愈大,容積率對地價的影響愈明顯,地價隨容積率的變化幅度愈大。
(三)對同一城市不同區位地價的作用程度不同
城市中心區位條件優越,土地利用集約程度、土地利用效益、土地需求量、土地稀缺程度、規劃控制程度均高於其它區域,特別是城市邊緣區,投資者的激烈競爭使地價隨容積率變化的幅度保持或接近土地收益機製作用下的地價隨容積率的變化規律;而在其他地區則隨著土地利用收益、土地需求量及其稀缺程度降低,容積率對地價的作用程度隨之下降。因此,容積率對地價的影響程度在同一城市表現為從中心向外圍逐漸減弱。
(四)對不同類型用地地價的作用程度不同
商業用地對區位條件反應最敏感,只能布局在少量區位條件優越的沿路區域,土地稀缺程度、供求矛盾比住宅、工業用地突出,容易形成賣方市場,眾多用地者的競爭促使容積率增加產生的經濟剩餘主要以地價形式表現出來,歸土地所有者所有;住宅用地對區位條件反應的敏感程度比商業用途弱,但比工業用地強;工業用地一般分布在城市外圍,不但受區位條件影響最不敏感,而且受工藝流程的制約,在很多情況下沒有容積率的限制。因此,在同一城市中,容積率對不同類型地價的影響程度由強到弱依次為商業、住宅、工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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