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委託貸款

住房委託貸款是中國參加房改的單位將其聚集的住房公積金 (或住房基金) 用單位的名義存入銀行,在銀行建立住房委託貸款基金賬戶,銀行受售房單位的委託而向購買住房的職工發放長期低息抵押貸款。這種貸款方式適用於城鎮職工個人購買由危舊房改造單位、開發公司經營管理、房地產管理局以及單位自行管理的公有單元式住宅樓房 (包括新建樓房和現住樓房)。

委託貸款有以下三種方式: ①委託單位指定貸款投放對象、用途、金額、利率和期限,銀行只代為辦理相關手續,但不負擔風險責任。②委託單位只指定貸款使用方向,由銀行確定貸款對象、金額、利率、負責發放貸款、監督貸款使用、檢查經濟效益、到期收回貸款本息,銀行承擔一定的經營風險和經濟責任。③當單位直接向其職工出售新、舊住房並實行分期付款辦法時,以房價減去首期付款後的差額作為貸款基金,委託銀行負責在規定期限內收回貸款,本息歸還售房的單位。委託貸款的利率低於銀行住宅貸款利率,期限長於銀行住宅貸款期限,最長可達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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