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加按揭貸款

個人住房加按揭貸款(以下簡稱“加按”)是指對我行現有個人住房貸款客戶發放的以原貸款抵押物為擔保的用於購買住房及家居消費的貸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住房加按揭貸款
  • 作用:購買住房及家居消費的貸款
  • 原則:遵循穩定優質客戶、防範貸款風險
  • 條件:原貸款無連續兩次以上違約記錄
定義,借款人條件,申請流程,

定義

加按遵循穩定優質客戶、防範貸款風險和增加貸款收益的原則。

借款人條件

借款人申請加按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我行貸款已超過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客戶;
2、原貸款無連續兩次(含)以上違約記錄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能夠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4、抵押物必須為現房,並且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具有合法、完全的產權;
5、符合我行對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的有關規定。

申請流程

貸款的申請、調查與審批
貸款申請
借款人申請加按時,應填寫《中國工商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審批表》,並提供以下資料:
1、借款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2、借款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3、原個人住房借款契約;
4、借款人經濟收入證明和職業證明;
5、抵押物抵押期超過五年的或貸款人認為需進行重新評估的,借款人需提供由貸款人或其認可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對該房屋進行評估的證明檔案;
6、證明貸款用途的檔案;
7、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檔案。
貸款調查
調查人員收妥上述資料後,會對以下幾方面進行審查:
1、借款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
2、貸款期限是否符合貸款年限加上借款人年齡不超過65歲;
3、借款人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是否穩定;
4、抵押物需評估的,是否按規定進行了評估;
5、抵押物共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抵押的書面授權檔案;
6、抵押物的權屬是否明晰,是否涉及其他債務糾紛。
貸款契約的簽定與發放
由經辦人通知借款人正式簽訂《中國工商銀行房屋擔保借款契約》,並在抵押條款中約定以原抵押物作為貸款擔保,設立第二順序抵押權。在辦妥相關手續後,貸款人根據契約約定或根據借款人書面委託,將貸款劃入借款人指定帳戶中。
有產權共有人或有配偶的借款人,產權共有人或夫妻雙方應在借款契約上共同簽字,並在抵押物清單上籤字。如確係不能共同簽字的,應出具同意抵押的書面授權檔案。
經辦人協助借款人到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並將相關檔案交貸款人收押保管。
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辦理相關保險,保險單正本由貸款人執管。
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借款人加按額度加上原貸款餘額之和最高不超過住房評估價值的70%,商用房評估價值的50%。
加按期限按個人住房貸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加按用於購買住房的,利率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加按用於其他家居消費用途的,利率按人民銀行規定的期限利率執行。
還款方式
借款人可選擇等額還款法、等本金還款法、遞減還款法、遞增還款法等還款方式。
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契約約定的還款計畫、還款方式,委託貸款行每月從指定的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需提前還款,應按我行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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