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檢查,鑑別,治療,與癲癇鑑別,
病因
檢查
鑑別
低血糖綜合徵(hypoglycemic syndrome)是一組由多種病因引起的綜合徵。血糖濃度常低於3.36mmol/L(60mg/dl),嚴重而長期的低血糖症可發生廣泛的神經系統損害與併發症。常見的有功能性低血糖與肝源性低血糖,其次為胰島素瘤及其他內分泌性疾病所致的低血糖症。本病常被誤診為癔病、癲癇、精神病、腦瘤與腦炎等,經過恰當治療後,症狀可迅速好轉。早期識別本病甚為重要,可達治癒目的,延誤診斷與治療會造成永久性的神經病變而不可逆轉,後果不佳。
治療
此時應立即靜注50%葡萄糖繼之以10%葡萄糖液靜脈點滴。
與癲癇鑑別
低血糖是指由於多種原因導致血中葡萄糖含量降低至正常範圍以下。如嬰兒和兒童的空腹血糖<2.2mmol/l(40mg/dl),足月新生兒<1.67mmol/l(30mg/dl),低出生體重兒<1.1mmol/l(20mg/dl)時,稱為低血糖。低血糖症狀輕者表現為倦怠、乏力、頭暈、噁心、嘔吐、面色蒼白、出冷汗、心動過速。若不及時糾正,可影響腦功能。
重時可出現凝視、抽動、全身性強直、陣攣發作類似癲癇發作。血糖、尿酮體化驗以及糖耐量試驗可以證實。
低血糖可於飢餓或酒後發生;也可由於肝臟酶缺乏所致,如糖原累積症、果糖不耐症、半乳糖血症;還可見於生長激素或腦垂體功能減低,胰島細胞瘤以及其他肝腸病變,迅速靜注25%~50%葡萄糖0.5~1.0g/kg,可立即緩解症狀。有少數患者曾被診斷癲癇多年,最後確診為由不同原因低血糖所致,屬繼發性癲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