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反應堆的嚴重事故可以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堆芯解體事故。另一類為堆芯熔化事故,當堆芯喪失餘熱載出手段後,堆芯開始升溫,隨著溫度的逐漸上升,包殼首先熔化,然後控制棒解體,進而燃料芯塊熔化、下移,造成堆芯支撐結構失效和堆芯解體。
雖然發生堆芯熔化事故的機率遠遠低於設計基準事故,但是嚴重事故的潛在風險及其發生後對公眾安全和環境的威脅卻相當大。因此,必須對嚴重事故進行深人、全面的研究,制定嚴重事故的管理規程。
堆芯融化可分為高壓熔堆和低壓熔堆兩大類。與高壓熔堆相比,低壓熔堆的進程相對快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低壓熔堆過程
- 外文名:LowPressure Core Melting Process
低壓熔堆過程
低壓熔堆以快速泄壓的大,中破口失水為先導,當堆芯喪失餘熱載出手段後,堆芯開始升溫。
並發應急堆芯冷卻系統的注射功能和再循環功能失效,控制棒解體,不久燃料芯塊就會裸露和熔化,然後鋯合金包殼與蒸汽反應產生大量氫氣。
堆芯水位下降到下柵格板下,堆芯支撐結構失效,堆芯開始自上而下地融化,熔融堆芯跌入下腔室水中,產生大量蒸汽。
然後壓力容器在低壓下熔穿(壓強小於3MPa),熔融堆芯落入堆坑,開始燒蝕地基混凝土,與安全殼底板混凝土相互作用,向安全殼內釋放出氫氣,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不凝氣體。
此後安全殼失效有兩種可能:安全殼因不凝氣體聚集持續晚期超壓(事故後3-5天)導致破裂失效或導致貫穿件失效,或者熔融堆芯燒穿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