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地板式公共汽車

公車的特點是乘客上下頻繁,在尖峰時段人員擁擠,為方便乘客上下和保障安全、提高公車的運營效率,降低公車的地板高度,實現低地板化,是乘客、公交公司的共同願望,也是公車生產廠家正在努力實現的目標之一。低地板式公共汽車是一種地板高度比常規低很多的公共汽車,其中前後門均實現一級踏步的稱為低地板公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低地板式公共汽車/低地板公交
  • 外文名:low-floor bus
定義概述,發展歷史,政策扶持,

定義概述

公車按照乘客門踏步台階數,可分為一級踏步、二級踏步、三級踏步,其中前後門均實現一級踏步的稱為低地板公交,只有前門實現一級踏步的稱為低入口公交。實現低地板化,被視為公交系統提高運輸效率(上下車便捷)和運輸安全(整車重心低、上下車安全)的重要途徑和未來公交發展的重要方向;然而由於低地板公車橋存在技術製造門檻較高等因素,雖然我國自21世紀初以來一直提倡向低地板化發展,但進展並不快。

發展歷史

低地板公車是由西歐國家最先開發並推廣使用的。德國公司開發的城市公車底盤專用的低位前軸、前輪獨立懸架,以及低位後驅動橋總成,在90年代初即已在歐洲得到廣泛採用,從而使公車的地板高度得以降低到最低限度——350-320毫米。其前門及中門處均與車內地班平齊,取消了車門台階,前走道及中段地班形成平坦通道,輪椅車及嬰兒車都可方便地進出車內,中段還留出空間用於停放輪椅車,並有掛鈎可將輪椅車定位,避免輪椅車在公車行進中出現前後竄移或搖晃。
2022年1月,張家港首批無障礙“低地板”公車在該市11路正式上線。

政策扶持

2017年6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意見》(國辦發[2017]52號),提出“到2020年,交通運輸無障礙出行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完善的交通運輸無障礙出行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具體目標包括(但不限於):“鼓勵具備條件的城市新增公車輛優先選擇低地板公車,500萬人口以上城市新增公車輛全部實現低地板化。”
2018年1月,交通運輸部等7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老年人殘疾人出行服務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推進交通運輸無障礙出行服務的行動綱領,鼓勵具備條件的城市新增公車輛優先選擇低地板公車,到2020年,500萬人口以上城市新增公車輛全部實現低地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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