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利略相對性原理

伽利略相對性原理

伽利略相對性原理,力學基本原理之一,是由伽利略非正式地提出的運動相對性原理(現稱伽利略相對性),其指出了慣性定律和物體在外力作用下運動規律,當時是為答覆對哥白尼體系的責難而提出的,但原理的意義遠不止於此,它第一次提出慣性參考系慣性系)的概念,被愛因斯坦稱為伽利略相對性原理,是狹義相對論的先導。這些為牛頓正式提出運動第一定律第二定律奠定了基礎。

伽利略相對性原理,力學基本原理之一。內容為:力學定律在所有慣性系中都相同,也就是說,在一慣性系內部所作的任何力學實驗都不能確定該慣性系相對於其他慣性系的運動。又稱為力學相對性原理。伽利略最先說明了“在慣性系內部所作的任何力學實驗都不可能發現該慣性系是靜止的還是作勻速直線運動的”這個事實,故名。1632年,伽利略在一條作勻速直線運動的船上,對一個封閉船艙內發生的現象進行觀察,他寫道:“在這裡(只要船的運動是勻速的)你在一切現象中觀察不出絲毫的改變,你也不能夠根據任何現象來判斷船究竟是在運動還是在靜止著:當你在甲板上跳躍的時候,你所通過的距離和你在一條靜止的船上跳躍時所通過的距離完全相同,也就是說,你向船尾跳時並不比你向船頭跳時——由於船的迅速運動——跳得更遠些,雖然當你跳在空中時,在你下面的甲板是在向著你跳躍相反的方向賓士著;當你拋一東西給你的朋友時,如果你的朋友在船頭而你在船尾時,你所費的力並不比你們兩個站在相反的位置時所費的力更大。從掛在天花板下的裝著水的酒杯里滴下的水滴,將垂直地落在地板上,沒有任何一滴水滴是落向船尾方面,雖然當水滴尚在空中時,船在向前走。蒼蠅將繼續自己的飛行,在各方面都是一樣,絲毫不發生蒼蠅(好像它們疲倦地跟在疾駛著的船後)集聚在船尾方面的情形”。在20世紀,愛因斯坦將伽利略相對性原理加以推廣,使之成為相對論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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