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里克利“憲法”

伯里克利“憲法”,公元前443年至公元前429年,雅典民主派領袖伯里克利(Periclēs,約前495—前429)成為首席將軍後所頒布的法律。其內容主要涉及官職向所有等級開放,取消任職資格的財產限制,確立公民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實行官職津貼制等。通過這些改革,雅典的民主法制發展到了頂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伯里克利“憲法”
  • 釋義:雅典民主派領袖伯里克利成為首席將軍後所頒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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