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寧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休寧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休寧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休寧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休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休寧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所屬地區:休寧縣
  • 所屬部門:休寧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發展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有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考評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方面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應急處置;負責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中涉及的各項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中的投訴受理;承擔被行政複議的答覆、聽證以及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裝備器材的列編、更新和補充。
(三)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環境衛生綜合管理;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工作。(四)負責城市道路、橋涵、隧道、地下管網、地下空間、亮化等市政公共設施和園林綠化、綠道等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對占用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照明等設施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五)負責組織建立城市管理電子信息系統,研究擬訂城市管理監督與評價辦法,建立科學完善的監督評價體系。
(六)制定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技術規範;負責各類戶外廣告、招牌標誌設定管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推進城市管理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八)承擔縣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增加職責:(一)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承擔的城市建成區內的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園林綠化管理職責劃入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承擔。(二)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縣城鄉規劃局承擔的城市建成區內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劃入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三)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的城市建成區內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等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劃入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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