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秀元,涉黑罪犯。
2020年11月3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湖南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伍秀元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到執行現場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伍秀元
- 逝世日期:2020年11月30日
人物事件,人物處置,
人物事件
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尚同軍在花垣縣涉足採礦業,其一邊網羅社會人員,充實擴大自己的力量,一邊拉攏國家工作人員,編織“關係網”,逐漸形成了以尚同軍、吳先耀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採礦等違法犯罪活動43起,致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此外,該組織成員還實施故意殺人、搶劫、非法拘禁等非組織犯罪21起,致2人死亡,3人重傷。
人物處置
2020年7月30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決被告人尚同軍、吳先耀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伍秀元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一審宣判後,尚同軍等人提出抗訴。
2020年8月27日,湖南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於9月9日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對尚同軍、吳先耀、伍秀元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依法覆核,裁定核准了對尚同軍、吳先耀、伍秀元的死刑判決。
2020年11月3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湖南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尚同軍、吳先耀、伍秀元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到執行現場監督。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尚同軍、吳先耀、伍秀元會見了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