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蕾詩歌獎”是面向海內外詩歌創作的詩人設立的一項獨立詩歌獎,以全面整合海內外詩人的人才資源,強力調動海內外詩人的創作積極性和推動並促進廣大詩人的詩歌藝術交流與文化交流,充分彰顯詩人詩歌創作的獨特魅力,進一步提升詩人在整個華語詩歌界的地位與影響力。 這一詩歌獎項所追求的特點是“純粹性”、“探索性”、“開拓性”,從終極目標而言,“伊蕾詩歌獎”的設立是為了儘可能彰顯著名詩人伊蕾的詩歌理想與價值和弘揚“伊蕾詩歌精神”,進一步激發當代詩人的創造力和人格修煉,以推動新世紀中國詩歌的發展。
設立背景,評獎章程,
設立背景
“伊蕾詩歌獎”由阿琪阿鈺詩歌書店主辦,目的旨在懷念伊蕾和發揚詩歌精神。
“伊蕾詩歌獎”由李少君、譚五昌、安琪等擔任顧問。由往都、火石、李金龍等擔任統籌。
作為當代詩人的傑出代表,伊蕾詩歌中所承載的理想主義精神,深遠地影響著當代詩人的寫作。設立伊蕾詩歌獎,獎予那些富有精神性和使命感的寫作者是有必要的,因為真正的詩歌精神永遠都首先是包容的精神,自由創造的精神,尊重生命和一切個體權利的精神。從這個意義上說,伊蕾詩歌獎既是對一部分詩人的褒獎,也是對一切認真寫作的詩人的褒獎;既是對一種偉大傳統的褒揚,也是對於她在今天的每一種實踐的褒揚。
評獎章程
伊蕾詩歌獎的評選對象、範圍與流程:
伊蕾詩歌獎以海內外的漢語詩人與詩評家為評獎對象,參評者不分民族、性別、年齡。
自2019年始,伊蕾詩歌獎每年評選一次,共設立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共16名,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盃及獎金。
參評“伊蕾詩歌獎”的詩人作品,原則上由提名評審在全國及台港澳與海外地區遴選。初選50—100名詩人詩作進入初評名單;然後由評審會根據得票情況確定終評名單;最後再由評審會集體投票,產生16名獲獎詩人。
評獎工作務求做到公平、公正,確保“伊蕾詩歌獎”的嚴肅性與權威性。